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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校园通风净化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招标成功
招标产品:凝胶净化系统,气体净化器,气体净化系统
招标编号:1741STC50093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校园通风净化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仪器网  2017-02-15 09:44:08  点击 34 次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校园通风净化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下载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校园通风净化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码为【1741STC50093】,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通风净化系统】,投标截止到【2017-02-23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政法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校园通风净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校园通风净化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1741STC500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58909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乐、王建莉、张静、封勋 

       联系电话:010-62688254(购买标书)、62688213、62688212、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校园通风净化系统建设项目;数量:13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采购吊顶式通风净化系统13台,要求新风主机适用面积为80㎡(含)以下,送风量在夏季、冬季均≥350m3/h;采用高效多级过滤,有效的保证净化效果PM2.5一次通过过滤效率不低于 95%等。需完成教室内的建设及相关线缆敷设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4、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新风主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竞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

  预算金额:29.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2月2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2月13日 10:43 至 2017年02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1)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响应日前三个月内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以下①②③三种需提供一种: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最新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②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承诺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响应日前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有本单位公章); 5) 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如下资料: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3223074799@qq.com或anle@sinosteel.com邮箱);供应商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2月23日 08:40 至 2017年02月2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2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银行行号:3051 0000 1750

  账 号:9576 0328 0000 0067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1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中国政法大学 单位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法大,诞生于1952年,位于中国的首都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政法人才的摇篮”。[1] 前身是院系调整时期由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治学系,清华大学政治学系,燕京大学法律系、政治学系和辅仁大学社会学系等系科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1960年被国务院确立为全国重点高校。1965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因故被撤销。1979年复办并面向全国恢复招生。1983年,在中央的直接推动下,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由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现有昌平区府学路和海淀区学院路两个校区,并未设立任何分校。[2] 截至2015年9月,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5833人,其中本科生8727人,研究生6110人,留学生996人;教师951人,其中教学科研岗位教师864人,辅导员87人;教学科研岗位教师中教授296人,博士生导师192人、硕士生导师806人,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8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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