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福建警察学院
- 招标产品:拉曼光谱仪
- 招标编号:[3500]ZXFZ[GK]2019089
- 仪器网 2019-08-12 14:20:02 点击 36 次
- 【福建警察学院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3500]ZXFZ[GK]2019089】,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仪】,投标截止到【2019-09-03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受福建警察学院委托,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建警察学院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0]ZXFZ[GK]2019089
2、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仪
是
1(项)
1,000,000.0000
3000000
60000
1-2
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仪
是
1(项)
1,600,000.0000
1-3
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仪
是
1(项)
400,000.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强制节能产品要求(若有)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所报价政府强制节能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8-12 11:43 报名截止时间:2019-08-27 1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9-03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9-03 09:30,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路沙帽井3号邮电公寓七层西区。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联系人姓名:张军
联系电话:张军1834490190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路沙帽井3号邮电公寓七层西区。
项目联系人:张小青
联系电话:张小青0591-87616211-80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福建警察学院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2007年5月15日,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福建警察学院。截至2015年6月,学院坐落在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占地面积51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约15.3万平方米。学院建有现代化的警体馆、射击馆、战术训练场、运动场、游泳池、交通管理训练基地等教学训练场馆,拥有基础实验室5个,实训场所8个。建有覆盖福建省10个地市的专业实习基地29个。学院拥有独立的图书馆楼,建筑面积达9200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62万余册。学院有教职工336人,其中专任教师245人。设有11个教学机构;开设有6个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3个普通类本科专业。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为省级重点学科,行政管理和作战指挥学为福建省新建本科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学院全日制在校生39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660余人,每年培训在职民警约3000人(次)[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