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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厦门市环境监测站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单位: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招标产品: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测汞仪/冷原子吸收测汞仪,微波消解仪/微波消解系统,固相萃取仪,吹扫捕集浓缩仪
招标编号:[350200]YNG[GK]2019001-1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仪器网  2019-08-14 11:12:04  点击 72 次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350200]YNG[GK]2019001-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仪、离子色谱仪、自动吹扫捕集浓缩仪、固相萃取仪、汞测定仪、微波消解系统】,投标截止到【2019-09-04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受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实验及监测设备更新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200]YNG[GK]2019001-1

  2、项目名称:实验及监测设备更新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套)

750,000.0000

8740000

174800

1-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套)

1,300,000.0000

1-3

离子色谱仪

1(套)

1,200,000.0000

1-4

自动吹扫捕集浓缩仪

1(批)

600,000.0000

1-5

固相萃取仪

1(套)

340,000.0000

1-6

微波消解系统(仪)

1(套)

400,000.0000

1-7

全自动石墨消解仪

1(套)

350,000.0000

1-8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套)

750,000.0000

1-9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1(套)

1,400,000.0000

1-10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2(套)

600,000.0000

1-11

全自动汞测定仪

1(套)

1,050,000.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8-14 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08-29 10: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9-04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9-04 09:30,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集美大道1999号。

  联系人姓名:林荣真

  联系电话:1369690228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自编8栋9层。

  项目联系人:康伟彬

  联系电话:1596058883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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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单位介绍

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始建于1978年7月11日, 是从事环境监测的公益性科技事业单位,隶属于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003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我站设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台湾海峡近岸海域监测分站。

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主要职能是对全市环境质量包括水和废水、降水、海水、空气、废气、土壤、沉积物、生物群、固体废物、机动车尾气、声学及振动、燃料、光学与辐射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现状;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与执法提供监测数据;开展社会服务性监测;建立辖区内应急监测网,为辖区内污染事故处理和污染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监测科研工作,进行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参加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其他环境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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