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 招标产品:红外光谱仪,粒度分布测量仪/粒度分析仪
- 招标编号:JLHSZB19-61
- 仪器网 2019-08-23 14:59:52 点击 27 次
- 【长春海关气相-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JLHSZB19-6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联用仪、粒度分析仪】,投标截止到【2019-09-23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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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批准,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九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九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JLHSZB19-61
2.2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九批)
2.3采购内容:
标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台/套)
预算(万元)
简要技术参数
第1包
粒度分析仪
1
53
*2.1测量原理:激光衍射法,全量程范围应用米氏理论,符合ISO13320国际标准。
#2.2湿法粒度实际测量范围:0.02um-2000um。
#2.6主光源长寿命激光器,工作寿命不少于5万小时。
第2包
气相-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联用仪
1
100
#2.1.1 波长范围:8200-350cm-1。
*2.1.6 干涉仪:永久准直光路设计,无需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校正。使用寿命>10万次。
#2.3.3降温速率≤2分钟内从250℃降到50℃。
*2.4气相色谱与红外显微镜为同一品牌。
预算合计
153
注:1、投标人投标时可以只投其中一包,也可以投多包,可兼中。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无效投标。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所投分包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4交货地点:长春市(具体以业主指定地点为准)
2.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30天内;进口设备90天内;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经营资格的企业,
3.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法规;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8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近一年审计报告原件或财务会计报表原件、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原件及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上述证件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公章到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31-846018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临河街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位19楼。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431-81628888 15543686406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长春海关气相-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1999年3月,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长春市唯一的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中心的主要职能:接受长春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招标、谈判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并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内部业务人员的培训;接受各部门委托,代理各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办理其它采购事务。
中心内设办公室、招标部、工程部、货物部、服务部、综合信息部六个处级部室。
中心编制42人,现有职工36人, 其中97%以上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涉及管理、经济、工程、电气等近20个专业,硕士14人,博士1人,平均年龄34岁,是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队伍。
中心位于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整个办公场地以圆型大厅为中心,形成办公区、前台区、开标大厅、评标区和辅助区五个功能区。
中心紧紧抓住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脉搏,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2003年11月5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om.cn)正式开通。实现了网上招投标、网上评标、网上办公、网上统计、信息发布等系统功能。该网站采用前台信息发布和后台办公相结合,是国内一流的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以“高效、廉洁、规范、创新”为宗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单位”、“长春市市直优秀基层党组织标兵”等80余项荣誉;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等各级媒体报道中心工作260余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