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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中国农业大学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招标成功
招标产品: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固相萃取仪,冠层分析仪/叶面积指数仪,量热仪/大卡仪,荧光定量PCR
招标编号:CTEC2019B337

中国农业大学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仪器网  2019-10-10 14:42:14  点击 117 次 中国农业大学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中国农业大学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CTEC2019B337】,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 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植物冠层分析仪、等温滴定量热仪、荧光定量PCR系统】,投标截止到【2019-10-30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业农村部葡萄酒加工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业农村部葡萄酒加工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TEC2019B3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芹

  项目联系电话:010-851436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清华东路17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电子信箱:huangyue@cau.edu.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巩芹、 易彦汝,项目联系电话:010-85143639 010-851436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10012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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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至开标之日的前一日止)的经营活动中,供应商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和不良行为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相关联的所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在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0日 15:00 至 2019年10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11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按包出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8层806房间。

  七、其它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8720502220020101872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银行地址:北京市建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一层,100020

  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按上述地址办款。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 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使用了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按扣除6%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使用了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4.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使用了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以“★”标注)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5. 执行《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在评审总分基础上对清单中的产品加5 分。

  6. 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信息安全产品。

  7. 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本项目除品目3-1 和品目3-3 外,其它品目均涉及进口产品。

  8. 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政府首购和订购。

  9.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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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单位介绍
中国农业大学(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简称中农大,是一所以生命科学、农学和农业工程为特色和优势的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列入“2011计划”、“111计划”。由教育部直属,水利部、农业部和北京市共建,中管副部级建制。[1] 学校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1960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64所重点大学之一。1984年被中央列为全国重点建设的10所高等院校之一。1995年9月,北京农业大学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合并成立“中国农业大学”,江泽民同志亲自题写校名。[2] 经过百年发展和积累,中国农业大学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生命科学与农业、资源与环境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等学科群。在生命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等领域具有突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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