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招标产品:X光机
- 招标编号:440100-201703-ST100952-0013
- 仪器网 2017-03-15 14:22:29 点击 27 次
-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医用X摄影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440100-201703-ST100952-0013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医用X摄影系统】,投标截止到【2017-04-05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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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对体检中心医用X摄影系统(DR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3-ST100952-0013
2.采购项目名称:体检中心医用X摄影系统(DR设备)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0
4.采购数量:1台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4.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须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14日 至 2017年04月0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5日14时30分
五、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六、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5日14时30分
七、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花都区新都大道67号
联系人:龚科长 联系电话:020-86888575
传真:86888997 邮编:5108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人:林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3
传真:020-872845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龚科长 联系电话:020-86888575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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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医用X摄影系统项目公开招标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创立于1984年12月8日,由原新华镇卫生院改制而成,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院员工1023名,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124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9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