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产品:病毒核酸提取
- 招标编号:JLWR2020-113-ZC015
- 仪器网 2020-04-17 10:47:13 点击 40 次
- 【长春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试剂盒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码为【JLWR2020-113-ZC015】,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核酸检测试剂盒】,投标截止到【2020-04-27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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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新型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新型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LWR2020-113-ZC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艳微
项目联系电话:156431118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2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科长133317711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艳微15643111886 邮箱:15643111886@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磋商范围:预计采购2019新型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双重荧光PCR法)试剂200盒(每盒50人份),预算金额93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地点:用户指定地。
3、供货时间要求:甲方要求供货之日起一周内。
4、服务时间:签订合同起3个月或采购试剂数量用完为止。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6、货款结算:货到后3个月内付款。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响应人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内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2.4业绩:提供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2017年1月1日至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应答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6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如所投货物非响应人所有或制造,响应人须提供制造商(或其境内总代理的)就本项目所提供的应答品牌产品授权书;
2.10响应人须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信息备案表;
2.11响应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
2.12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及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3应答产品须经过国家验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二版)中指定的品牌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7日 09:30 至 2020年04月2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公对公转账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申请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15643111886@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申请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
接收公对公转账,账户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9:30 至 2020年04月27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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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试剂盒竞争性磋商公告
1999年3月,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长春市唯一的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中心的主要职能:接受长春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招标、谈判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并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内部业务人员的培训;接受各部门委托,代理各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办理其它采购事务。
中心内设办公室、招标部、工程部、货物部、服务部、综合信息部六个处级部室。
中心编制42人,现有职工36人, 其中97%以上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涉及管理、经济、工程、电气等近20个专业,硕士14人,博士1人,平均年龄34岁,是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队伍。
中心位于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整个办公场地以圆型大厅为中心,形成办公区、前台区、开标大厅、评标区和辅助区五个功能区。
中心紧紧抓住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脉搏,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2003年11月5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om.cn)正式开通。实现了网上招投标、网上评标、网上办公、网上统计、信息发布等系统功能。该网站采用前台信息发布和后台办公相结合,是国内一流的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以“高效、廉洁、规范、创新”为宗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单位”、“长春市市直优秀基层党组织标兵”等80余项荣誉;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等各级媒体报道中心工作260余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