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八医院
- 招标产品:呼吸功能及气体分析
- 招标编号:2020-WZ-908YY-1052
- 仪器网 2020-04-21 11:30:52 点击 29 次
- 【第九〇八医院呼吸机设备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2020-WZ-908YY-105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有创呼吸机】,投标截止到【2020-05-18 14: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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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八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八医院呼吸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八医院呼吸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WZ-908YY-1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志玲
项目联系电话:0791-863915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八医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1028号
联系方式:应助理 0791-888487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志玲 0791-86391579 传 真: 0791-86391579 电子函件: jxsgtzb@vip.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1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有创呼吸机
4
台
有创呼吸机
2
台
有创呼吸机
2
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商适用);7.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代理商适用);8.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要登记表),所投产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10楼10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6号中洋大厦10楼10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 1431210104001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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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〇八医院呼吸机设备招标公告
机构设置及职能: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19日成立,为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市政府,不与行业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专门管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是“省市合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属、市属项目均在中心进行交易。内设建设工程交易部、产权交易部、政府采购部、综合部、市场管理部、财务部、信息部7个部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6名。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洪办发【2008】16号)、市编委《关于明确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事项的通知》(洪编发【2014】21号)文件规定,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负责依法办理省属和市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维护和使用评标专家库;负责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