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长春市政府采购
- 招标产品:分子荧光光谱仪/分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招标编号:0777-204jlscky201
- 仪器网 2020-04-21 13:14:18 点击 24 次
- 【吉林省蚕业科学院荧光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0777-204jlscky20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荧光分光光度计】,投标截止到【2020-05-12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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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0-04-21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分析、测定萃取、净化仪器 1项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77-204jlscky201
招标项目名称: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吉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1
荧光分光光度计
1
*此荧光分光光度计用于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定性定量分析。系统中包括的激发光单色器和荧光单色器各一个,均带有快速定向直接驱动机制,可通过扫描两单色器获得同步光谱。本仪器同时具备固定波长功能、数据处理功能、时间扫描功能、重复扫描功能、视频显示功能和谱图、测定参数及结果的打印功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资格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4、近三年(2017-2019年)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公司2019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出具银行资信证明。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0-04-21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0-04-27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2部
招标文件售价:¥1000/$14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05-12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
联系人:朱晓光
联系方式:0432-6481157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联系人:姜宇婷
联系方式:15843102355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吉林省蚕业科学院荧光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1999年3月,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长春市唯一的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副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中心的主要职能:接受长春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招标、谈判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并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内部业务人员的培训;接受各部门委托,代理各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办理其它采购事务。
中心内设办公室、招标部、工程部、货物部、服务部、综合信息部六个处级部室。
中心编制42人,现有职工36人, 其中97%以上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涉及管理、经济、工程、电气等近20个专业,硕士14人,博士1人,平均年龄34岁,是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队伍。
中心位于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整个办公场地以圆型大厅为中心,形成办公区、前台区、开标大厅、评标区和辅助区五个功能区。
中心紧紧抓住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脉搏,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2003年11月5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om.cn)正式开通。实现了网上招投标、网上评标、网上办公、网上统计、信息发布等系统功能。该网站采用前台信息发布和后台办公相结合,是国内一流的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以“高效、廉洁、规范、创新”为宗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单位”、“长春市市直优秀基层党组织标兵”等80余项荣誉;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等各级媒体报道中心工作260余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