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招标成功
- 招标产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盐度计,测深仪,吹扫捕集浓缩仪
- 招标编号:ZWSW2020-2
- 仪器网 2020-07-28 09:50:46 点击 111 次
- 【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气相色谱质谱仪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ZWSW2020-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质谱仪、多参数盐度计、全自动吹扫捕集进样器、多波束测深系统】,投标截止到【2020-08-18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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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南沙水文巡测基地设备购置进口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于2020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开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ZWSW2020-2
项目名称:珠江委南沙水文巡测基地设备购置进口仪器设备购置
一、采购需求:
序号
进口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走航式ADCP(一)
台
3
2
走航式ADCP(二)
台
1
3
底座式ADCP
台
4
4
多参数盐度计
台
4
5
气相色谱-质谱仪
台
1
6
全自动吹扫捕集进样器
台
1
7
多波束测深系统
台
1
预算金额:684.42635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8日 至 2020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315)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登记资料如下:(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楼316)。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3560162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三楼315
联系方式:潘工0203893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0-66839396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违规分包。4)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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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气相色谱质谱仪等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