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产品:零气发生器,臭氧分析仪,颗粒物监测仪,氮氧化物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仪
- 招标编号:SZLHZ2020-G-003号
- 仪器网 2020-09-02 13:26:32 点击 46 次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颗粒物分析仪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SZLHZ2020-G-003号】,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颗粒物分析仪、零气发生器、一氧化碳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投标截止到【2020-09-21 13: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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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更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2个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上通过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ZLHZ2020-G-003号
项目名称:2020年更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2个标段)
一、采购需求:
一标段:国控空气自动站气态物仪器更换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氮氧化物分析仪
3台
2
二氧化硫分析仪
3台
3
一氧化碳分析仪
5台
4
臭氧分析仪
4台
5
臭氧校准仪
1台
6
动态校准仪(含紫外光度计)
5台
7
零气发生器(含:CO转化炉)
5台
8
气象五参数
7套
9
能见度
5套
10
VPN
1台
二标段:国控空气自动站颗粒物仪器更换
序号
名称
数量
1
PM10颗粒物分析仪
6台
2
PM2.5颗粒物分析仪
7台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得兼中两个标段,如供应商已在一标段中标,则视为自动放弃二标段的中标资格。本项目开标顺序为先开一标段,再开二标段。
预算金额:¥625万元;一标段:人民币¥326元;二标段:人民币¥299元
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不低于2年。
签订合同后25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承诺函、身份证等资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道前街170号
联系人:王莉婕
联系电话:0512-68706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绿环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苏路18号绿环大楼
联系方式:0512-62511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俊、吴燕
电话:0512-625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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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颗粒物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苏州,古称吴,简称为苏,又称姑苏、平江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1] 。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三角洲中部,是江苏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东临上海,南接嘉兴,西抱太湖,北依长江。[2] 苏州属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种植水稻、小麦、油菜,出产棉花、蚕桑、林果,特产有碧螺春茶叶、长江刀鱼、太湖银鱼、阳澄湖大闸蟹等。[2] 苏州是中国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近2500年历史,是吴文化的发祥地[3] 。苏州人多属江浙民系,使用吴语。[2] 苏州园林是中国私家园林的代表,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截至2015年,苏州下辖5个市辖区、代管4个县级市[4] ,全市面积8488.42平方公里。地处东经119°55′~121°20′,北纬30°47′~32°02′之间。全市地势低平,平原占总面积的54.8%,海拔4米左右。丘陵占总面积的2.7%。[2] 2016年1月,苏州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5] 2016年2月,苏州被国家旅游局评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