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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高州市农业科技事务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高州市农业科技事务中心
招标产品:紫外可见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微波消解仪/微波消解系统
招标编号:ZC20G06N1011

高州市农业科技事务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

仪器网  2020-09-16 11:19:06  点击 58 次 高州市农业科技事务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下载
【高州市农业科技事务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ZC20G06N101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微波消解/萃取工作站、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投标截止到【2020-09-28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ZC20G06N1011

  项目名称:高州市农业科技事务中心化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万元)

1

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

1

180

2

高通量密闭微波消解/萃取工作站

1

3

火焰石墨炉一体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4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2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发货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产品若为进口货物的,须提供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但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8、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的要求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09 15 日至 2020 09 22 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1602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09 28 09 30 (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1602房。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09 28 09 30 (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1602房。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证合一的,请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6、购买人的身份证。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州市农业科技事务中心

  地址:高州市教育路48

  联系方式:0668-6604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31602

  联系方式:0668-288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668-288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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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农业科技事务中心单位介绍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是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2]84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茂机编[2012]29号)精神,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及市政府其它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打破原有建制,人、财、物全部脱离原主管单位,统一划转合并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统一管理。该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茂名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是市政府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建立阳光交易市场,实现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监管集约化、配置市场化、运作阳光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体制改革的目的,按照“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建立以“一委、一办、一中心”为主体的新架构。“一委”是指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一办”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管办),“一中心”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茂名市的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企业股权、公有资产经营权与所有权、房屋产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水资源使用权、低空开放空域使用时间、污染物排放权、可收益资源开发权、公共物品使用权与经营权等公共产权交易;承担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出租、出售,合同承包,特许经营,BT、BOT、租借、以租代购,第三方代建等项目市场化交易;承担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和公共物品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该中心事业编制28人,其中主任(市政管办副主任兼任)1名,副主任3名;经费由财政按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内设机构由政管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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