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重新招标
- 招标产品:分子荧光光谱仪/分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冷藏柜,微生物鉴定,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流动分析仪/流动注射分析仪,微生物培养系统
- 招标编号:CLF0120GZ08ZC16
- 仪器网 2020-09-18 10:39:10 点击 64 次
- 【广东产品质检院流动注射分析仪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CLF0120GZ08ZC16】,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流动注射分析仪、微生物鉴定仪、超低温冰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荧光分光光度计、微生物培养箱、蒸气透过率测试仪】,投标截止到【2020-10-10 10: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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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 10 点开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CLF0120GZ08ZC16
项目名称: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一、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光谱设备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核心产品)
1套
304.5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1套
流动注射分析仪
1套
荧光分光光度计
1套
分光光度计
1套
2
微生物设备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核心产品)
1套
134
超低温冰箱
1套
分光光度计
2套
51孔定量盘封口机
1套
低温微生物培养箱
3套
3
食品相关设备
红外法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核心产品)
1套
179.5
电解法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
1套
压差法透气透氧测定仪
2套
预算金额:618万元
本项目包组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分光光度计”、包组2“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超低温冰箱、分光光度计、51孔定量盘封口机、低温微生物培养箱”、包组3“红外法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允许进口,其他设备采购本国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60天内交货,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17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或登录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李女士,020-87651688-401/411 ,邮箱 baoming87651688@163.com。
4. 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
联系方式:020-89232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吴女士 020-87651688-156/142;罗女士 0757-22802660
电话:020-87651688-156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广东产品质检院流动注射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广东质检院、英文简称GQI),成立于1983年9月,又名国家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广东省试验认证研究院,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广东质检院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属下的法定第三方专门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的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设备及元件合格评定组织(IECEE)认可的国际CB实验室、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指定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检测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国家级认证机构签约的实验室、中国船级社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是广东、海南、陕西、甘肃和山东等省高级人民法院注册认可的司法委托质量鉴定机构。广东质检院属下的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CTC),是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机构,指定范围为电线电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低压元件、照明电器及电动自行车。
广东质检院现有1个总部、3个基地,拥有现代化实验室和办公场所约14.6万平方米,资产超13.8亿元,各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逾千名,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逾16000台(套)。经认可的检验检测资质为95类3392种产品/项目,涉及标准11607项;国际互认CB检测能力为12类186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