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产品:高压灭菌器,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冷藏柜,流式细胞仪/细胞分析仪,DNA测序仪/基因检测仪,生物安全柜
- 招标编号:xsj20201019001
- 仪器网 2020-10-20 14:28:56 点击 26 次
- 【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生物安全柜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xsj2020101900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生物安全柜、三代测序仪、流式细胞仪、高压灭菌器、-80摄氏度低温冰箱】,投标截止到【2020-11-10 10: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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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招标项目于2020年11月10日 10:30开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xsj2020101900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一包
一、采购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三代测序仪、流式细胞仪、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80摄氏度低温冰箱,允许进口,预算金额1292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60日历日到货、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缴纳
售价(元):200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0:3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加盖公章)一份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无二维码或者因为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二维码无法查询企业信息的,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或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复印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索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获取招标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18号
联系方式:0991-3767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
联系方式:0991-4661782、18129398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超
电 话:18129398834
4.财政监督电话:0991-2822689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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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生物安全柜等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是按照乌鲁木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精神,于2001年4月9日正式成立并运作的,机构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1、接受采购单位委托;
2、按照项目情况制定采购方式,实施集中采购;
3、建立与市政府采购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4、检查、监督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5、协助政府采购物品的验收;
6、负责政府采购的统计工作;
7、配合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处理采购投诉和采购纠纷;
8、办理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政府采购事务。
根据政府采购中心职能,中心设主任岗位1个、副主任岗位2个,内设综合科、采购一科、采购二科和监控科四个科室。
中心服务宗旨: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
中心开展采购业务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窗口咨询电话:0991-2820766-8209
网站故障报告及操作咨询电话:0991-2839643
投诉电话:0991-2820766-8202
传真:0991-2831975
网址:http://www.wlmqcg.com.cn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26号市财政局4楼
邮编:8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