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招标产品:气相色谱仪,过氧化氢灭菌器,核酸提取仪
- 招标编号:0724-2001D20N4985
- 仪器网 2020-10-23 11:27:25 点击 109 次
- 【江门海关技术中心顶空-气相色谱仪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0724-2001D20N4985】,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顶空-气相色谱仪、核酸提取仪、过氧化氢消毒器】,投标截止到【2020-11-13 10: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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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海关技术中心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专项设备项目于2020年11月13日 10点开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0724-2001D20N4985
项目名称:江门海关技术中心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专项设备项目
一、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172
2
过氧化氢消毒器
2台
3
核酸气溶胶清除仪
1台
4
顶空-气相色谱仪
1台
简要技术需求:1)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用途:用于口岸动植物有害病原微生物DNA/RNA提取、蛋白纯化、细胞/微生物富集,核酸产物直接用于PCR、定量PCR 、测序、SNP检测等。转移磁珠及磁珠复合物而非液体、可纯化多种生物样品的基因组DNA、RNA、蛋白质等。
本项目核心产品:顶空-气相色谱仪。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b.2017-2019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d.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e.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5)本项目只接受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2日 至 2020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
方式:线上购买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9点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在“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线上发售招标文件,并同时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登录网站时,建议使用“傲游”、“QQ”、“搜狗”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允许flash运行。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李冰(020-37861083)、李磊(020-37860665)。
2.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注册:未注册过账号的单位首先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手册》(点此下载)。
(2)下单:登录后点击 “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3)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银 行 卡)完成支付手续。
(4)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在订单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点击“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选择对应项目订单下载电子发票,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门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43号
联系方式:郭亿东,0750-7352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罗海山、薛业生,020-3786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海山、薛业生、郭亿东(采购人联系人)
电 话:020-37860519、0750-7352617(采购人联系电话)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江门海关技术中心顶空-气相色谱仪等招标公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0〕6 号)、省编委《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机编〔2012〕27号)、《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深化市直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办发〔2013〕2号)文件精神,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3年6月整合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00年,我省各地陆续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和成立政府采购中心;2000年8月,江门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相继成立,我市政府采购机构的框架基本设立。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施行。在《政府采购法》的指导下,我市政府采购实现了管采分离,市财政局负责监督管理、市政府采购中心独立开展采购工作,江门政府采购的分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明晰。2000年10月23日,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自2000年10月组织了第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服务招标,在全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政府采购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的政府采购规模逐年递增,《政府采购法》施行的2003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累计完成采购金额24.03亿元,节约资金2.35亿元。在规模增加的同时,采购品目向多样化领域拓展。采购范围从办公自动化设备扩大到办公耗材、建筑物、家具、物资、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各类工程服务、后勤绿化、展览和大型活动组织、保险、通讯监控以及近年新增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超过200个品目。随着十多年的不断努力,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的格局进一步巩固,一个统一规范、有序竞争并逐步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