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网

欢迎您: 免费注册 仪器双拼网址:www.yiqi.com
首页-资讯-资料-产品-求购-招标-品牌-展会-行业应用-社区-供应商手机版
官方微信
仪器网招标中心
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厦门市食品药品质检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招标产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招标编号:[350200]GWCG[GK]2020063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检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招标公告

仪器网  2020-11-19 09:38:31  点击 27 次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检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下载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检院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350200]GWCG[GK]2020063】,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投标截止到【2020-12-04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受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350200]GWCG[GK]202006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编号:[350200]GWCG[GK]2020063

  项目名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允许进口,预算金额:15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描述: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13 08:30至2020-11-28 23:59,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2-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物采购指定窗口收标指定开标厅开标具体以交易大厅信息显示大屏为准。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海山路33号

  联系方式:15980814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29570、223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杜小姐(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 话:0592-2229570、223302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节能产品,按照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信用记录。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单位介绍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厦门市财政局是负责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内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其他招标信息
相关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