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大庆市人民医院
- 招标产品:通风柜,实验台,超净工作台/无尘工作台,生物安全柜
- 招标编号:DZC20201427
- 仪器网 2020-12-25 16:42:28 点击 63 次
- 【大庆市人民医院超净工作台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DZC20201427】,招标项目内容包括【超净工作台、实验台、通风柜、生物安全柜】,投标截止到【2021-01-15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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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人民医院病理设备及病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A项目。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项目编号:DZC20201427
项目名称:大庆市人民医院病理设备及病理信息管理系统采购A
一、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冷藏标本柜
8
台
2
取材台
2
台
3
实验台
60.13
米
4
染色、封片通风柜
3
台
5
脱水机通风柜1
1
台
6
脱水、配液通风柜
2
台
7
包埋机通风柜
2
台
8
机染通风柜1
1
台
9
机染通风柜2
1
台
10
染色通风柜
1
台
11
超净工作台
1
台
12
防爆柜
2
个
13
紧急冲淋系统
1
套
14
生物安全柜
1
台
预算金额:2标146.58075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出具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即可。涉及多个产品的应逐一提供声明函。如提供不全的,则只对提供声明函且符合要求的产品执行价格扣除。
③所投产品控制单价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如所投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标: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开标现场,大体标本取材台及病理实验台产品必须满足三个以上(含三个)厂家,否则本项目废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4日17时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5日 9点30 分;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人民医院
地址:大庆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18645985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158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邹德春
电 话:1864598537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维
电话:0459-615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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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医院超净工作台等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03年9月1日经市编办批准依法从市财政局独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2012年省人事厅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2名。中心现有在编职工19名。其中:干部18人,工人1人。研究员级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8人,高级采购师职业资格8人。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综合信息科、采购一科、采购二科、采购三科、监督管理科。采购中心作为我市集中采购机关,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和组织市直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及驻庆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任务,并对采购单位执行采购预算情况和对供应商履约及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验收进行监督管理。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采购法规,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唱响“阳光采购”主旋律,又好又快办采购,真抓实干促发展。真心实意地为市直机关及驻庆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高速运转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服务。年完成采购项目达1300多项,采购额10个多亿,年节约资金1个多亿,节支率达到12%以上。各项主要指标均列全省各地市城市之首。
采购中心自创立以来,干部职工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敬业奉献,真情服务。竭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一直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文明采购,规范、透明、廉洁、高效办采购。得到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供应商、监督部门、评审专家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大庆政府采购工作享誉国内、省内同行业,多个省、地、市、县政府采购业务考察组来我市考察交流,给予了高度赞誉。2011年《中国政府采购报》以《“阳光”照射大庆政采每个角落》为题整版报道了我市政府采购工作。2012年5月《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以《阳光采购 服务发展》为题报道了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骄人业绩。先后被授予优秀窗口单位、十佳标准化窗口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黑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中心多名同志被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授予省十佳巾帼建功标兵、省“三八”红旗手、省青年岗位能手、市直机关百面红旗、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办公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163311
中心网站:http://www.dqgpc.gov.cn/
联系电话:0459—467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