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
- 招标产品: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冷藏柜
-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39
- 仪器网 2021-04-06 13:18:14 点击 167 次
- 【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豫财招标采购-2021-139】,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在线标本冷藏箱】,投标截止到【2021-04-30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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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备(串联质谱仪、在线标本冷藏箱)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39
项目名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备(串联质谱仪、在线标本冷藏箱)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核心产品) 1 台、在线标本冷藏箱1套,允许进口。
预算金额:830万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运达装机现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在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07日 至 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2: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CA数字证书
3.方式:《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中下载投标项目所含全部资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郑州市农业路41号(农业路经一路口西南角)投资大厦A座。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2,郑州市农业路41号(农业路经一路口西南角)投资大厦A座。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阜外大道1号
联系人:高宏杰
联系方式:0371-58680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系人:张振辉
联系方式:0371-63899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宏杰
联系方式:0371-5868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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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招标公告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是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综合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监督处、政府采购处、医药采购处、人事教育处共8个职能处室。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应进必进”原则,凡属公共资源交易内容的,均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第一批进入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医药集中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罚没物品拍卖,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其他部门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任务,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逐步交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
中心交易场所设有交易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大厅、拍卖大厅、专家抽取室、评标室、开标室、行政监督室等多个功能区,可同时进行30宗以上交易活动并实现封闭评标、全程监管;已建成投用的信息平台适应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需要,保障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共享,可为各类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的现代化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通过这一平台,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从入场登记、招标备案、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到评标专家选取、评标过程数据统计、中标公示、核发中标通知书的全部过程电子信息化处理。
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
(三)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
(四)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信息网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互和技术共享服务;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息交换共享;
(六)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负责招标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审核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七)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医药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