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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招标
招标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招标产品:波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病毒免疫荧光分析仪,颗粒物监测仪,VOC检测仪
招标编号:GZZJ-ZG-2021114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招标

仪器网  2021-05-06 14:37:48  点击 59 次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招标】,招标编码为【GZZJ-ZG-2021114】,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便携式X射线荧光分析仪、颗粒物浓度在线测量仪、大气污染和VOCs组分移动分析设备、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投标截止到【2021-05-24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GZZJ-ZG-2021114

  项目名称: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建设(2021-2022)首批移动实验室和移动装备采购(第一批)

  一、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万元)

1

大气污染和VOCs组分移动分析设备

1

252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1

165

2

车载尾气检测设备-便携式尾气排放测试系统(PEMS)

1

187

尾气/尿素快速检测设备

1

18

3

颗粒物浓度在线测量仪器

1

95

4

便携式X射线荧光分析仪(XRF

1

40

环境损害调查移动实验室仪器

1

43

5

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设备

1

36

  预算金额:836万元,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体现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气污染和VOCs组分移动分析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一中标人须向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包组一须达到 5%(含)以上。(须提供分包承诺函,格式请见另册附件。)

  合同包4(环境损害调查移动实验室仪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四的中标人须向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包组四须达到 20%(含)以上。(须提供分包承诺函,格式请见另册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1311

  联系方式:1812232071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8738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738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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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单位介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成立于2008年,是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下属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目前已发展成为集环境科学、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生态、环境评估、环境污染控制技术与工程设计、工程实施于一体的综合性研发机构。拥有环境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环保工程承包、实验室计量认证等多个资质证书。

环科院下设水环境研究所、大气环境研究所、生态环境与土壤修复研究所、环境政策规划与标准研究所、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所、环境检测中心等6个研究所(中心),及1个产学研平台-广东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科院建成了广东省城镇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环境保护大气环境管理与政策模拟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重点实验室,拥有广东省环境管理标准化委员会、广东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科学研究中心、广州中英低碳合作研究中心等多个区域性环境研究与技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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