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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汕尾市食品药检所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等招标
招标单位:汕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招标产品: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心机
招标编号:441501-2021-00902

汕尾市食品药检所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等招标

仪器网  2021-05-28 13:52:34  点击 73 次 汕尾市食品药检所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等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汕尾市食品药检所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等招标】,招标编码为【441501-2021-0090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高速冷冻离心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投标截止到【2021-06-17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441501-2021-00902

  项目名称:汕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21年化妆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万元)

1

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

1

220

2

高速冷冻离心机

1

15

3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6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如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则可适当延长交货期,中标人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如天气若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适当延长完工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二)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荷包岭弘海冷冻厂临街铺面1-2号一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荷包岭弘海冷冻厂临街铺面1-2号1楼。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汕尾市城区莲塘街与汕尾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北约50米(莲塘大厦东北侧)

  联系方式:0660-337256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荷包岭弘海冷冻厂临街铺面1-2号1楼

  联系方式:0660-3485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660-3485333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4.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代表办理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汕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介绍

根据《印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汕机编[2013]70号),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3年11月,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公益一类。内设综合信息部、财务部、政府采购部、建设工程交易部、土地与矿业权交易部、产权交易部六个正科级机构。

中心设有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专家抽取室、封标室、档案室等多个功能室。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以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依法规范操作程序,积极推进廉政建设,以科技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快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信息化一体化,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完善中心服务水平,致力打造一个展示政府“公开、透明、高效、廉洁” 形象的窗口,构建一个让交易服务主体满意、政府放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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