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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等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产品: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大气重金属分析仪,其它石油行业专用仪器,其它水质分析仪器
招标编号:JSZC-G2021-167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等招标公告

仪器网  2021-07-22 17:12:14  点击 84 次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下载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JSZC-G2021-167】,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便携式气质联用仪、五参数水质分析仪、重金属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石油类水质分析仪】,投标截止到【2021-08-12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JSZC-G2021-167

  项目名称: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装备能力提升建设(便携式气质联用仪、水质应急监测车采购)

  一、采购需求:

  包1: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便携式气质联用仪(核心产品)

5

预算1250万元、允许进口

  包2:

序号

名称

数量

一、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预算216

1

常规五参数水质分析仪(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

1

2

化学需氧量水质分析仪

1

3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1

4

氨氮水质分析仪

1

5

总磷水质分析仪

1

6

苯胺在线分析仪

1

7

氰化物水质分析仪

1

8

挥发酚水质分析仪

1

9

六价铬水质分析仪

1

10

汞在线分析仪

1

11

砷水质分析仪

1

12

重金属分析仪(铜、铅、锌、镉)

1

13

便携式氨氮多通道监测分析仪

1

14

移动监测车采购及改造(含系统集成)

1

15

车载水质应急监测车智能管理系统(含全省水质应急监测车远程管理功能)

1

二、连云港驻市中心预算146万元、盐城驻市中心预算146万元、南通驻市中心预算146万元

1

常规五参数水质分析仪(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

3

2

化学需氧量水质分析仪

3

3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3

4

氨氮水质分析仪

3

5

总磷水质分析仪

3

6

重金属水质分析仪(铜、铅、锌、镉)

3

7

石油类水质分析仪

3

8

移动监测车采购及改造(含系统集成)

3

9

车载水质应急监测车智能管理系统

3

三、南京驻市中心(不含车辆)预算100万元、泰州驻市中心预算146万元、苏州驻市中心预算146万元

1

常规五参数水质分析仪(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

3

2

化学需氧量水质分析仪

3

3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3

4

氨氮水质分析仪

3

5

总磷水质分析仪

3

6

挥发酚水质分析仪

3

7

苯胺水质分析仪

3

8

便携式氨氮多通道水质监测分析仪

3

9

移动监测车采购及改造(含系统集成)

2

10

车载水质应急监测车智能管理系统

3

四、徐州驻市中心预算146万元、宿迁驻市中心预算146万元、淮安驻市中心预算146万元

1

常规五参数水质分析仪(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

3

2

化学需氧量水质分析仪

3

3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3

4

氨氮水质分析仪

3

5

总磷水质分析仪

3

6

砷水质分析仪

3

7

汞水质分析仪

3

8

总氮水质分析仪

3

9

移动监测车采购及改造(含系统集成)

3

10

车载水质应急监测车智能管理系统

3

五、镇江驻市中心(不含车辆)预算100万元、常州驻市中心(不含车辆)预算100万元、扬州驻市中心(不含车辆)预算100万元、无锡驻市中心预算146万元

1

常规五参数水质分析仪(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

4

2

化学需氧量水质分析仪

4

3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4

4

氨氮水质分析仪

4

5

总磷水质分析仪

4

6

氰化物水质分析仪

4

7

六价铬水质分析仪

4

8

移动监测车采购及改造(含系统集成)

1

9

车载水质应急监测车智能管理系统

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1年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

  联系人: 刘雯

  联系方式:025-69586565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

  联系人:张文怡

  联系方式:025-83668505

  六、其他

  1.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aa/aa22e7f645df4922b5056d34396771d3.html)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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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单位介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是从事环境监测和科研,为环境管理和社会经济服务的环境监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技术监督管理职能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同时行使“江苏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及“江苏省环境监测协会”理事长单位职能,2013年增设“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中心作为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履行太湖流域国家环境监测网组长单位和淮河、长江流域国家环境监测网副组长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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