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招标产品: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定氮仪/凯氏定氮仪/杜马斯定氮仪,旋光仪,集菌仪/微生物限度检测仪,密度计,超纯水机
- 招标编号:0625-21218814
- 仪器网 2021-08-12 15:52:14 点击 96 次
- 【杭州市食品药检院气相质谱联用仪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0625-21218814】,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旋光仪、数字密度计、超纯水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微生物限度仪、半自动凯氏定氮仪】,投标截止到【2021-09-01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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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0625-21218814
项目名称: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21年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第二批
一、采购需求:(预算金额:668.5万元)
标项一: 气相质谱联用仪1套,预算:160万元,允许进口;
标项二: 气相质谱联用仪1套,预算:150万元,允许进口;
标项三: 液相色谱仪(FLD和DAD)1套,数字密度计1套,旋转黏度计1套,旋光仪1套,预算:99万元,允许进口;
标项四: 液相色谱仪(DAD) 1套,预算:70万元,允许进口;
标项五: 原子吸收光谱仪1套,微生物限度仪1套,浊度仪1套,预算:73.5万元,允许进口;
标项六: 半自动凯氏定氮仪1套,超纯水仪1套,蒸发光散射器1套,氮气发生器1套,预算74万元,允许进口;
标项七:全自动微生物实时培养计数器1套,预算:42万元,国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生产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1室。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 址:石桥路永华街19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460705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68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东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825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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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食品药检院气相质谱联用仪等招标公告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简称市食药检院)是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专业食品药品检验监测机构,是承担国家对食品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任务的法定机构,是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是独立运作的法人主体。
市食药检院成立于1960年11月,原名杭州市卫生医药检验所(市委发文(60)453号)、杭州市卫生局药品检验所、杭州市药品检验所;2005年6月加挂“杭州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杭政办函[2005]135号),2006年9月加挂“杭州市药品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杭编[2006]138号)。2013年4月更名为“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杭州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杭州市药品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杭编[2013]74号)”。2014年7月,根据“关于同意调整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事业编制的批复”(杭编[2014]31号)整合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文件精神,市质检院食品检测中心成建制划入市食药检院。
主要职责为承担药品、食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及相关研究工作;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收集、评价、反馈、上报及其它有关工作。
1992年11月首次通过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考核,2010年3月首次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2012年5月首次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014年8月,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新整合的市食药检院进行了资质认定复评审和扩项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