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国家质检总局
- 招标产品:紫外可见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能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
- 招标编号:0702-1741CITC5M03
- 仪器网 2017-04-13 10:00:40 点击 35 次
- 【国家质检总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招标编码为【0702-1741CITC5M03】,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红外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投标截止到【2017-05-03 14: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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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02-1741CITC5M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蒙 张杰浩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490 010-633484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质检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010-822620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鲍蒙 张杰浩 010-63348490 010-6334848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包号
包名称
品目名称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
简要技术要求
备注
第十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
A: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所投产品须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精密度:RSD ≤ 0.5 %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B: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功能要求:具有灯的自动转换、自动切换光谱带宽,全自动波长扫描及寻峰功能。
C: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基线漂移:不高于0.005A/30min(动态)
D: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检出限(Cu):≤0.006μg/ml
E:测汞仪
*检测限:0.005ng或1ppt
F: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喷雾器:玻璃雾化器
第二十包
原子荧光光度计
A:原子荧光光度计
所投产品须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光源 可进行单、双通道测量的空心阴极灯组合。具有脉冲供电自动控制的方式。
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组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
B:原子荧光光度计
*功能要求:具有灯的自动转换、自动切换光谱带宽,全自动波长扫描及寻峰功能。
C:原子荧光光度计
#进样系统 全自动注射泵进样系统。能够在线消除硼氢化钾气泡。
D:原子荧光光度计
*环保系统 氢化物发生器的尾气中有害元素的捕集阱装置。
E: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
*光源:采用空心阴极灯,脉冲供电自动控制方式
第二十一包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
A: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
——
*类型 硅漂移检测器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B: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
*分析元素范围 Na-U
C: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
*分析元素含量范围 ppm-100%
第二十四包
红外光谱仪
A:红外光谱仪
——
*光谱分析仪:立叶红外光谱系统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B:红外光谱仪
#干涉仪:稳定、抗振、长寿,自动准直无需校正
C:红外光谱仪
#光谱分辨率:优于2 cm-1
D:红外光谱仪
#光谱分辨率:全光谱范围优于5nm
E:便携式红外光谱仪
#光谱范围:4000-650cm-1
第二十五包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A: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所投产品须取得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进口产品)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内产品)
*光学系统:双光束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B:紫外可见分光光计
*波长范围 90-900nm 或优于
C: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杂散光:<0.005%(220nm NaI, ASTM)
D:紫外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波长范围 185~3300nm
说明:
(1)本次招标按品目招标、投标、评标、授标。
(2)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采购用户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或其指定的分区销售代理商应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本项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中标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栏目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书;(3)投标产品为国外产品的,国外仪器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技术支持和条件;(4)货物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认证;(5)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所投货物应具有制造商的授权;每个制造商每个包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制造商失去投标资格;如果制造商同一个包授权多个代理商,则该制造商对该包所有授权均无效;(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投标人应登陆“国家质检总局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aqsiq.infosyss.com),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的程序完成注册手续及缴费手续后,将标书款发票或电汇底单图像(须说明购标公司名称、招标编号及包号)通过标书出售系统上传给采购代理机构,最多一个工作日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付款方式:
(1)现金、支票:投标人前往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现场交款,领取标书款发票;
(2)电汇和网银:投标人通过银行电汇标书款或通过网银汇款。投标人可于开标后前往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领取标书款发票。
3.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软件使用培训和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召开投标软件使用培训和标前会,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和对投标软件操作进行培训,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务必参加,以便进行培训操作。每个投标人只能委派1名人员参加。投标人可携带已下载安装投标软件和投标数据包的笔记本电脑在会场实际操作。
召开时间:2017年4月24日下午13:30
召开地点:通用技术大厦三层第一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通用技术大厦三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账户名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13348
2、本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QSIQ),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