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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气相色谱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产品: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零气发生器,颗粒物监测仪,氮氧化物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
招标编号:DZC20201539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气相色谱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仪器网  2021-10-26 17:03:07  点击 88 次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气相色谱分析仪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下载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气相色谱分析仪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DZC20201539】,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分析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零气发生器、PM10分析仪】,投标截止到【2021-11-15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DZC20201539

  项目名称:大庆市生态环境局VOCs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C

  一、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在线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仪

1

328

2

在线式气相色谱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

1

3

SO2分析仪

1

4

氮氧化物分析仪

1

5

一氧化碳分析仪

1

6

臭氧分析仪

1

7

PM10分析仪

1

8

PM2.5分析仪

1

9

气象五参数分析仪

1

10

氢气发生器

1

11

零气发生器

1

12

空气压缩机

1

13

控制单元

1

14

除湿机

1

15

动态校准仪

1

16

定制机柜

4

17

安装辅件包

1

18

标气系统

1

19

苏玛罐

2

20

采样系统

1

21

全惰性化精密动态校准仪

1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投标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涉及多个产品的声明函中应包含全部产品,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开标现场,本项目要求所投在线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仪、在线式气相色谱分析仪(甲烷/非甲烷总烃)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品牌,否则,本项目废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11月1日17时0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5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马梦淑13104095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15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梦淑

  电 话:13104095139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琪

  电话:0459-6158150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单位介绍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03年9月1日经市编办批准依法从市财政局独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2012年省人事厅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2名。中心现有在编职工19名。其中:干部18人,工人1人。研究员级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8人,高级采购师职业资格8人。内设科室6个:办公室、综合信息科、采购一科、采购二科、采购三科、监督管理科。采购中心作为我市集中采购机关,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和组织市直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及驻庆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任务,并对采购单位执行采购预算情况和对供应商履约及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验收进行监督管理。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采购法规,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唱响“阳光采购”主旋律,又好又快办采购,真抓实干促发展。真心实意地为市直机关及驻庆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高速运转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服务。年完成采购项目达1300多项,采购额10个多亿,年节约资金1个多亿,节支率达到12%以上。各项主要指标均列全省各地市城市之首。

采购中心自创立以来,干部职工牢记使命,履职尽责,敬业奉献,真情服务。竭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一直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文明采购,规范、透明、廉洁、高效办采购。得到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供应商、监督部门、评审专家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大庆政府采购工作享誉国内、省内同行业,多个省、地、市、县政府采购业务考察组来我市考察交流,给予了高度赞誉。2011年《中国政府采购报》以《“阳光”照射大庆政采每个角落》为题整版报道了我市政府采购工作。2012年5月《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以《阳光采购 服务发展》为题报道了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骄人业绩。先后被授予优秀窗口单位、十佳标准化窗口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黑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中心多名同志被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授予省十佳巾帼建功标兵、省“三八”红旗手、省青年岗位能手、市直机关百面红旗、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办公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163311

中心网站:http://www.dqgpc.gov.cn/

联系电话:0459—467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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