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含山县运漕镇中心卫生院 重新招标
- 招标产品: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冷藏柜,血细胞分析仪,生物安全柜,尿液分析系统,化学发光分析仪,空气消毒机
- 招标编号:MASCG-1-F-H-2022-0076
- 仪器网 2022-02-16 13:14:45 点击 74 次
- 【含山县运漕镇中心卫生院五类血液细胞分析仪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MASCG-1-F-H-2022-0076】,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五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化学发光仪、生物安全柜、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医用消毒柜、医用冷藏柜】,投标截止到【2022-03-08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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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MASCG-1-F-H-2022-0076
项目名称:含山县运漕镇中心卫生院腹腔镜、麻醉机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包三)(三次)
一、采购需求: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碳14尿素呼气试验系统、生物安全柜、医用消毒柜、医用冷藏柜、空气消毒机。
预算4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从网上获取该包别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网上资料获取、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含山县运漕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含山县运漕镇东大街与花洲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
项目联系人:谷胜文
联系方式:13865219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科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含山县凤凰城北区16号楼10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洁 刁天山
电 话:17330667853 18315595878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含山县运漕镇中心卫生院五类血液细胞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管理。
主要职责
1、整合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制度;
3、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开评标场所和查询服务;
4、负责收集、审查、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5、负责组织编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文件;
6、负责受理、答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异议、质疑;
7、负责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配合调查、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网络化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9、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10、承办市公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