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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招标
招标单位: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招标产品: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石英晶体微天平,测汞仪/冷原子吸收测汞仪,高压灭菌器,离心机,蒸馏器/蒸馏仪/精馏装置,振荡器/圆周振荡器/涡旋振荡器,平行蒸发仪/平行浓缩仪
招标编号:441901-2022-04344

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招标

仪器网  2022-07-07 16:23:36  点击 156 次 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招标】,招标编码为【441901-2022-04344】,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子天平、离心机、蒸馏仪(定氮仪)、高通量平行浓缩仪、分液漏斗振荡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测汞仪、自动冰浴式多功能蒸馏仪、高压灭菌器】,投标截止到【2022-07-28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441901-2022-04344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购置

  一、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350

2

电子天平

1

183.69

3

离心机

1

4

蒸馏仪(定氮仪)

1

5

高通量平行浓缩仪

1

6

分液漏斗振荡器

1

7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1

8

测汞仪

1

9

自动冰浴式多功能蒸馏仪

1

10

高压灭菌器(蒸汽灭菌锅)

1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允许进口,其余国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07日 至 2022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芪街7号

  联系方式:22687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方式:0769-28330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莉

  电 话:0769-28330682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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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介绍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8月27日正式成立,由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整合组建而成,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4个机构,为综合部、政府采购服务部、建设工程服务部、土地交易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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