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 招标产品:振动台/振动试验机,紫外可见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扫描电镜/扫描电子显微镜,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 招标编号:0747-2361SCCZN088
- 仪器网 2023-05-24 13:36:31 点击 52 次
- 【中国文化遗产院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等招标】,招标编码为【0747-2361SCCZN088】,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高分辨率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仪、离子色谱仪-ICPOES联用仪、振动监测仪、空气质量监测站】,投标截止到【2023-06-14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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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0747-2361SCCZN088
项目名称:文物分析测试设备购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伟轩
电 话:010-83923568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第2310会议室。
二、采购需求:预算金额:791.28万元,空气质量监测站和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国产,其余允许进口。
标的名称
数量
高分辨率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仪
1套
离子色谱仪-ICPOES联用仪
1套
声发射系统
1台
振动监测仪
1台
空气质量监测站
1台
手持式微波湿度测试系统
1台
点荷载测试仪
1台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至 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包件/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已注册供应商不必重复注册)即可进行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缴费及下载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发票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文件获取/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86391277。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了招标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010-84642221转2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系方式:韩伟轩、曹宇臣、曹颖 010-83923568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5)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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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遗产院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等招标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国家文物局直属的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其前身可追溯至成立于1935年的“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1949年更名为“北京文物整理委员会”,是新中国第一个由中央政府主办并管理的文物保护专业机构;1973年更名为“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1990年与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合并为中国文物研究所;2007年8月更名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要求,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目前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国家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登录工作;承担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文化遗产科学的基础研究、专项研究,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推广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承担国家重要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维修及展示方案设计;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的国际合作、学术交流和教育培训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