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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预算789.4万元 广州海关采购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
招标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招标产品: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制备色谱仪/制备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荧光定量PCR
招标编号:CG2023-WT-GK-HW-044

预算789.4万元 广州海关采购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

仪器网  2023-10-09 15:27:16  点击 127 次 预算789.4万元 广州海关采购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招标文件下载
【预算789.4万元 广州海关采购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招标编码为【CG2023-WT-GK-HW-044】,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仪、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传染病快速PCR检测设备(4通道)】,投标截止到【2023-11-01 08: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近日,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广州海关2023年第二批集采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招标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招标编号 CG2023-WT-GK-HW-044

  二、项目名称: 广州海关2023年第二批集采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789.4万元,其中包1人民币130万元,包2人民币344.4万元,包3人民币315万元。

  四、招标内容:

包件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预算(万元)

包件1

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

1

130

包件2

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

1

80

液相色谱仪

1

48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

1

4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B

1

49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C

1

35.4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D

1

65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27

包件3

传染病快速PCR检测设备(4通道)

9

35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点击供应商登录访问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端,查看招标公告并针对拟参加的项目按包号进行报名。

  未在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注册的,应首先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栏”中的《供应商注册地址及流程手册》并进行注册,然后再针对拟参加的项目按包号进行报名。

  第二步: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通过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端在线投标,不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网上报名时间:2023-10-10 00:00:00至2023-10-16 23:59:59止(北京时间)。

  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并按包号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01 08:30:00(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安装投标工具,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

  供应商投标前需安装投标终端,请访问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工具及驱动程序。

  四、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3-11-01 08:30:00(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登录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唱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唱标结果。

  五、采购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邮政编码:100730

  联系方式:010-65194838(平台技术支持)

  010-65195902(项目询问)

  010-65195677(质疑受理)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单位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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