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
- 招标产品:有机元素分析仪
- 招标编号:西政采(2017)BMGK-011号
- 仪器网 2017-08-03 14:58:31 点击 533 次
-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关于微量元素检测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西政采(2017)BMGK-011号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微量元素检测仪】,投标截止到【2017-08-24 14: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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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微量元素检测仪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西政采(2017)BMGK-011号
2、招标内容:(共一个包)
微量元素检测仪 2套
3、项目预算:26万元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报名时不需要提供);
(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正本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具的);
(5)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8)2016年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不满一年不提供该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9)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近1年内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方式:供应商可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6楼办公室(兰州市西固区财政局6楼)报名,凡现场报名的供应商除须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6)-(7)项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还须提供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未提供者不予报名。
2. 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ggzyjy.cn/)“区县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7楼开标室(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539号)
9、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固分中心7楼开标室(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539号)
10、采 购 人: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徐欣
电 话: 0931-7553190
11、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大厦24层
联 系 人:李雯
电 话:18919062706
传 真:0931-7652333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关于微量元素检测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接待、信访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中心纪律检查工作,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各处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政策的行为。 (三)市场服务处
负责研究起草交易活动的规章制度;负责综合评标专家的征集、评定、更新和专家库建设;负责维护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承担交易活动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四)技术信息处
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诚信平台、数据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收集、发布各类交易信息;指导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评审和客户服务处
负责各类交易的评审工作;负责各类交易活动的时间、场地安排;负责评标专家的随机抽取通知工作;负责各类交易活动的开标组织服务和联络工作。
(六)工程建设处
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组织实施和服务。
(七)政府采购处
负责各类政府采购项目交易的组织实施和服务。
(八)国土资源交易处
负责国土资源项目交易的组织实施和服务。
(九)监督处
负责对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的内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