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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网/ 招标中心/ 招标信息/江西省精神病院采购电解质分析仪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江西省精神病院
招标产品:电解质
招标编号:JXTC2017040270

江西省精神病院采购电解质分析仪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仪器网  2017-08-04 10:52:58  点击 20 次 江西省精神病院采购电解质分析仪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招标文件下载
【江西省精神病院采购电解质分析仪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招标编码为【JXTC2017040270】,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电解质仪】,投标截止到【2017-08-15 17: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省精神病院委托,依据洪购2017B004968001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JXTC2017040270

  二、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货物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

电解质仪

详见采购需求

1

洪购2017B004968001

7万元人民币

  注:询价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所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询价。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文件。

  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1400元人民币的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详见询价文件。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84日至201788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3313室招标四部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每份(每包)200元人民币(邮购需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781517:0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四楼第四评标室(415)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精神病院

  详细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上坊路43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791-881763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咨询大厦)

  邮编:330046

  联系人:刘震云

  电话:0791-86214279

  传真:0791-88860957

  电子函件:jxzb@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四部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15710014733904927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江西省精神病院单位介绍

机构设置及职能: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19日成立,为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市政府,不与行业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专门管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是“省市合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属、市属项目均在中心进行交易。内设建设工程交易部、产权交易部、政府采购部、综合部、市场管理部、财务部、信息部7个部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6名。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洪办发【2008】16号)、市编委《关于明确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事项的通知》(洪编发【2014】21号)文件规定,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负责依法办理省属和市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维护和使用评标专家库;负责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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