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州市干部疗养院
- 招标产品:超声成像设备
- 招标编号:440100-201706-100520-0049
- 仪器网 2017-08-08 17:07:31 点击 184 次
- 【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440100-201706-100520-0049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投标截止到【2017-08-30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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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干部疗养院的委托,对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仪器维修保养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6-100520-0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仪器维修保养费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提供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5、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原件 (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09日 至 2017年08月29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0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0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09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389775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人:黄小姐、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8
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斗岗西街2号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38977530
传真:020-38977011邮编:5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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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的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设置,有过几次较大的变动和调整。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为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划归广东省领导,为省辖市。
解放初期,广州市划分为28个区,其中城区20个(逢源、黄沙、西禅、长寿、沙面、陈塘、太平、惠福、靖海、小北、德宣、西山、东堤、汉民、前鉴、大东、东山、洪德、蒙圣、海幢)、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0年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把28个区合并为16个区,其中城区8个(长寿、河南、惠福、永汉、太平、越秀、大东、荔湾)、水上区1个(珠江区)、郊区7个(南岸、沙河、芳村、石牌、新洲、沥滘、三元里)。
1951年10月,把郊区7个调整为4个(白云、芳村、西村、新滘)。
1952年9月,把原来8个城区合并为5个(东区、中区、西区、北区、河南区),仍保留珠江区。
1953年5月,西村区撤销并入白云区。同年6月,黄埔区成立。
1956年6月,黄埔、白云、新滘3个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