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招标产品:红外热成像仪/红外热像仪,红外测温仪,测距仪/激光测距仪,示波器,电源,万用表,钳形电流表/钳形表,欧姆表/电阻表,测温仪/温度计/温湿度计,转速表,功率分析仪
- 招标编号:豫财竞谈-2017-1369
- 仪器网 2017-08-17 15:01:52 点击 591 次
- 【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八位半数字万用表等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码为【豫财竞谈-2017-1369】,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八位半数字万用表、测距仪、功率分析仪、直流低阻表、红外热像仪、手持示波器、红外和接触式二合一测温仪、交直流钳形表、稳压电源、光电转速表、数显温湿度计】,投标截止到【2017-08-23 15: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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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委托,对其常规测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情况说明:
1.1.项目名称:常规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1.2.预算金额:79万元;
1.3.交 货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
本项目为常规测试设备采购包括:八位半数字万用表1台、六位半数字万用表2台、直流电子负载(1200W)1台、直流电子负载(1000W) 1台、交流电子负载(1000W)1台、功率分析仪1台、数显投影仪1台、直流低阻表2台、红外热像仪1台、红外和接触式二合一测温仪1台、手持示波器1台、台式示波器2台、交直流钳形表2台、万用表4台、稳压电源2台、测试用电脑1台、光电转速表1台、数显温湿度计10台、测距仪2台。
2. 竞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竞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与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的条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2.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参与;(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3竞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年度近六个月内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2017年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成立时间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2.4竞标人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2.5 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采购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竞标人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2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及注意事项:
购买地址: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1室(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郑州创业指导中心院内二楼)
注意事项:报名时经办人须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及上述“竞标人须具备的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上相关材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竞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或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3日15: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谈判日期当天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直接送达谈判地点。
8.谈判地点: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内)
9.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街道花园路2号
联系人:邢老师
电 话:0371-65964155
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陇海路与工人路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郑州市创业指导中心院内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王先生金先生
电 话:0371-67177749转8007
日 期: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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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八位半数字万用表等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是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综合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监督处、政府采购处、医药采购处、人事教育处共8个职能处室。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应进必进”原则,凡属公共资源交易内容的,均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第一批进入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医药集中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罚没物品拍卖,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特许经营权转让等。其他部门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任务,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逐步交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
中心交易场所设有交易服务大厅、业务受理大厅、拍卖大厅、专家抽取室、评标室、开标室、行政监督室等多个功能区,可同时进行30宗以上交易活动并实现封闭评标、全程监管;已建成投用的信息平台适应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需要,保障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共享,可为各类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的现代化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通过这一平台,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从入场登记、招标备案、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到评标专家选取、评标过程数据统计、中标公示、核发中标通知书的全部过程电子信息化处理。
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组织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承担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
(三)收集、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
(四)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
(五)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和信息网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互和技术共享服务;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息交换共享;
(六)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负责招标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审核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七)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政府集中采购和全省医药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业务指导;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