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南昌市第九医院
- 招标产品: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冷藏柜,分子杂交仪/分子杂交炉,细胞染色机
- 招标编号:JXTC2017040364-02
- 仪器网 2017-09-13 13:21:20 点击 17 次
- 【南昌市第九医院双层染色机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码为【JXTC2017040364-0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双层染色机、低温保存箱、原位杂交仪】,投标截止到【2017-09-20 15: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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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昌市第九医院委托,依据洪购2017B007900004等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JXTC2017040364-02
二、采购内容:
品目
货物名称
货物简要说明
数量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
1
生物样本库病理基础医疗设备
基于B/S架构,兼容多种浏览器
1套
洪购2017B007900004
10万元人民币
2
低温保存箱
有效容积≥500升,立式
1台
洪购2017B007900001
5.5万元人民币
3
原位杂交仪
控温范围:室温(20℃)~99℃
1台
洪购2017B007900002
5万元人民币
4
双层染色机
单缸容积:100-120ml
1台
洪购2017B007900003
11.5万元人民币
注:谈判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4、所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四、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00~17:30时(北京时间)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3楼301室招标四部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邮购需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5:30时(北京时
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
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竞谈室。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6400元人民币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南昌市第九医院
详细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中大道167号
联 系 人:曾主任
联系电话:0791-8849962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邮编:330046
联系人:桂颖
电话:0791-88860956
传真:0791-88860957
电子函件:jxzb4@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四部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15710014734092846
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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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第九医院双层染色机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机构设置及职能: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19日成立,为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直属于市政府,不与行业监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专门管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是“省市合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属、市属项目均在中心进行交易。内设建设工程交易部、产权交易部、政府采购部、综合部、市场管理部、财务部、信息部7个部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6名。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洪办发【2008】16号)、市编委《关于明确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事项的通知》(洪编发【2014】21号)文件规定,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负责依法办理省属和市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负责维护和使用评标专家库;负责按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