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海关总署
- 招标产品:天平,X光机,爆炸品检测仪器
- 招标编号:HG17GK-A0000-D077
- 仪器网 2017-09-20 10:17:45 点击 565 次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便携式X光机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HG17GK-A0000-D077】,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便携式X光机、手持式毒品爆炸物检测仪、电子天平(千分之一克)】,投标截止到【2017-10-11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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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7年便携式检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7年便携式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7GK-A0000-D0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4838 010-651951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尹先生 解先生 010-65194838 010-6519516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主要技术要求
01
便携式X光机
7台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海关指定地点(见第四部分分配方案)
技术指标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02
手持式毒品爆炸物检测仪
48台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03
电子天平(千分之一克)
13台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中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其他资格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3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2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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