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北海市人民医院
- 招标产品:高压灭菌器,离心机,低温冰箱/超低温冰箱/冷藏柜,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酶标仪,尿液分析仪,生物安全柜,X光机
- 招标编号:GXBHZC2017-G1-0015-KL
- 仪器网 2017-11-14 15:51:34 点击 46 次
- 【北海市人民医院酶标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GXBHZC2017-G1-0015-KL】,招标项目内容包括【酶标仪、生物安全柜、医用离心机、医用冰箱、压力蒸汽灭菌器、牙片X光机、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多标记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仪】,投标截止到【2017-12-04 15: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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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北海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滩分院设备采购2(二)(GXBHZC2017-G1-0015-KL)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滩分院设备采购2(二)(GXBHZC2017-G1-0015-KL)
项目编号:GXBHZC2017-G1-0015-K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静先
项目联系电话:0779-38321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海市人民医院
地址:北海市和平路83号
联系方式:莫凯天 0779-20239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包静先 0779-3832133
代理机构地址: 北海市北京路桂成花园大厦D座12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为三个分标,A分标:超纯水设备一台、压力蒸汽灭菌器一台、酶标仪一台、生物安全柜一台、医用离心机3台、医用冰箱3台;B分标:全自动根管治疗机2套、高压蒸汽消毒机2台、口腔器械自动清洗机1台、种植机1台、热牙胶充填系统1套、数字化X光传感器1套、牙片X光机1套、三合一口腔CBCT1台、封口机1台、中央负压泵2套、中央供气系统(正压)(含储气罐、干燥系统)2套、全自动尿液分析仪1台、全自动血沉仪1台、多标记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仪1台;C分标:产后康复治疗仪2台、胎儿脐血流监测仪1台、多普勒胎心监护仪5台、妊高症监测仪1台、生物反馈仪2台。全自动根管治疗机、种植机、热牙胶充填系统、数字化口内X光传感器、数字化牙片机系统、三合一口腔CBCT、中央负压泵已办理备案,可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4日 08:00 至 2017年11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海市北京路桂成花园大厦D座1202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北海市北京路桂成花园大厦D座1202北海分部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性节能产品、鼓励性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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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医院酶标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根据《关于成立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北编〔2001〕22号)设立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直属北海市人民政府管理,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市财政部门制订我市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自治区政府所公布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业务;
(四)根据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北海市本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所公布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集中政府采购业务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业务;
(五)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规程,对本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跟踪问效,并接受委托参与合同验收;
(六)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
(七)根据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对本机构工作人员及相关采购人、供应商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