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 招标产品:母婴/胎儿监护仪
- 招标编号:GDJHCG2018001
- 仪器网 2018-02-27 16:46:07 点击 23 次
-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GDJHCG201800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心电监护仪】,投标截止到【2018-03-20 15: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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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00-201801-0030509-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22,000
四、采购数量:20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心电监护仪
19台
人民币壹佰零拾贰万贰仟元整(¥1,022,000.00)
心电监护仪
1台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社会保障资金:2018年第四季度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8、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二)报名及购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七、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2月28日 至 2018年03月1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站北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7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茂名市站北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703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茂名市站北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703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2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傅女士,任先生
联系电话:0668-286176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668-292150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办公大楼九楼
联系人:左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71723
传真:020-38377376
邮编:510034
(三)采购人: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茂名市人民南路192号
联系人:刘维妙
联系电话:0668-2921502
传真:0668-2817680
邮编:525000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是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茂府办[2012]84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茂机编[2012]29号)精神,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及市政府其它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打破原有建制,人、财、物全部脱离原主管单位,统一划转合并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统一管理。该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茂名市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是市政府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建立阳光交易市场,实现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监管集约化、配置市场化、运作阳光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体制改革的目的,按照“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建立以“一委、一办、一中心”为主体的新架构。“一委”是指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一办”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管办),“一中心”是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茂名市的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企业股权、公有资产经营权与所有权、房屋产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水资源使用权、低空开放空域使用时间、污染物排放权、可收益资源开发权、公共物品使用权与经营权等公共产权交易;承担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出租、出售,合同承包,特许经营,BT、BOT、租借、以租代购,第三方代建等项目市场化交易;承担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和公共物品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该中心事业编制28人,其中主任(市政管办副主任兼任)1名,副主任3名;经费由财政按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内设机构由政管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自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