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招标产品: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离心机,天平台
- 招标编号:GSXYZC-2018004
- 仪器网 2018-03-13 10:24:13 点击 51 次
- 【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GSXYZC-2018004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投标截止到【2018-04-03 08:45】,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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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委托,对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项目扩项认证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GSXYZC-2018004
二、采购预算资金:297万元
三、招标内容:购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一台(原装进口,已论证公示)、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一台(原装进口,已论证公示)、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一套。(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须提供原装进口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原件(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网上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时间及谈判文件售价:
方式:此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请登录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w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代理机构。
时间:2018年03 月 13 日 0 时 0 分至2018年03月 19 日 23时59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 03 日 08 时 45分
招标时间:2018年04月 03 日 08 时 45分
招标地点: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二 厅。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及缴纳方式: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2018年4月2日17时00分)缴纳,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该项目的项目名称,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户 名: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凉支行
账 号:2711 0201 0400 05499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018年3月 日17时00分)到达指定账户。
八、数字证 书办理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 书,方可办理业务。
获取数字证 书后,投标人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系统会将“投标登记号”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方: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李旭 联系电话:18693523009
联系地址:武威市凉州区天丰街卫生大厦
代理机构: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婧婷 联系电话:15209357007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胜利街凤凰路64号。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武威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一)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审查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四)负责制定全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七)指导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八)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州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