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招标产品:气相色谱仪,导热仪/热导仪,烟气分析仪,测氡仪,流动分析仪/流动注射分析仪,吹扫捕集浓缩仪
- 招标编号:CEITCL-GD-ZGHW-180312
- 仪器网 2018-03-28 16:10:52 点击 42 次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码为【CEITCL-GD-ZGHW-18031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气相色谱仪、激光导热仪、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吹扫捕集样品浓缩仪、红外烟气综合分析仪、土壤氡检测仪】,投标截止到【2018-04-18 14: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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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的委托,对广州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购置项目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D-ZGHW-18031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购置项目2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84,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一: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专项购置经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单项最高
限价(万元)
供货期
保修期
◆1
激光导热仪
1
是
65
合同生效
后90 个日历日内
2 年
2
连续流动注射分析仪
1
是
85
3
气质联用仪
1
是
67.8
4
吹扫捕集样品浓缩仪
1
是
50
合计
267.8
★1.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投标人所投标的为进口产品时,必须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包组二: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专项购置经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单项最高限价(万元)
供货期
保修期
◆1
运动场地冲击吸收及垂直变形测定仪
1
是
38.5
合同生效
后90 个日历日内
2 年
2
智能烟气有机物采样仪
1
否
26
3
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
1
否
24
4
红外烟气综合分析仪
1
否
20
5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采样仪
2
否
22
6
气相色谱仪
1
否
9.8
7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3
否
25.2
8
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
1
否
7.2
9
土壤氡检测仪
1
是
6.5
10
智能真空箱气体采样器
1
否
4.8
11
不分光红外测定仪
2
否
5
12
零顶空提取器
1
否
4
13
24 小时空气智能综合采样器
2
否
7
14
废气VOCs 采样仪
2
否
6.6
15
环境气体应急检测报警仪
1
否
2.9
16
多功能声级计
2
否
5.2
17
智能交直流移动电源
5
否
8.5
18
采样瓶阻测试仪
1
否
1.6
19
便携式室内空气质量多参数检测仪
1
否
1.6
20
空气负氧离子浓度检测仪
2
是
2.6
21
便携式流速流量测定仪
2
否
1.6
22
便携式溶解氧仪
2
是
1.6
23
恒流采样器
10
否
6
24
污泥采样器
3
否
1.5
25
林格曼黑度望远镜
3
否
0.9
合计
240.6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 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信用记录证明材料: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投标人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28842162)或发电子邮件(ceitplgd@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28842163、020-28842167)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账 号:3602 0647 0920 0494 258
七、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3月29日 至 2018年04月1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8日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8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3 月 29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0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288421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3901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联系人:许国强
联系电话:020-28842166
传真:010-68373131
邮编:100013
(三)采购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联系人:李锦权
联系电话:020-83390120
传真:020-83390120
邮编:511477
欲了解更多资讯,查看官方招标公告>>>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1] ,简称广州质检院或GQT,成立于1951年,是融检测服务、技术研发、标准制修订、行业信息交流为一体,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研究型专业检测中心,是国内成立最早的政府依法设立的第三方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