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11-30 17:35:41 来源:内容来源于网络 浏览量:2969次
- 【摘要】CNAL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也就是说,CNAL认证是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对符合申请资质
CNAL认证概述
CNAL,即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与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的相关方联合成立的国家认可机构。CNAL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也就是说,CNAL认证是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对符合申请资质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进行考核认证。
CNAL全称(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BOARDFORLABORATORIES),现在CNAL是由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和原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认可委员会(CCIBLAC)的合并重新组建的。
CNAL机构职责
一、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范建立并运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认可体系,制定并发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认可方针政策和规则、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二、对境内外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按照国际规范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对认可委员会认可标志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组织实验室开展和参与国内外能力验证活动;
五、组织开展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对评审人员进行资格评定注册和后续管理;
六、为实验室和检查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获得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公开信息;
七、参加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相关的国际活动,与有关认可机构和国际合作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认可合作协议;
八、受理对认可委员会认可工作及对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工作的申诉和投诉,负责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九、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十、开展与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相关的其他活动。
认可条件
1、申请认可机构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2、符合CNAL认可准则。
3、遵守CNAL认可规则、认可政策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具体要求详见《认可程序规则》CNAL/AR01)
CNAL认可提交材料
实验室认为基本符合《实验室认可准则》及相关要求时,所建立的质量体系运作6个月,并做过一次完整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申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实验室认可申请书(2份);
2)质量手册和程序性文件目录(各1份);
3)典型试验报告或证书;
4)法律地位证明材料;
5)CNAL与申请认可的实验室的契约;
6)能力验证活动记录(若有的话)。
同时,须按实验室认可收费规定付申请费。若必要,综合部还将要求实验室填一份作为申请材料补充件的调查表。
认可申请
1、意向申请
申请方可以用任何方式向CNAL秘书处表示认可意向,如来访、电话、传真以及其他电子通讯方式。
2、正式申请
(1)有效版本的认可申请书、认可申请须知、认可领域分类
(2)按照申请书要求正确填写申请书内容、并提交申请书上所要求的全部所需的资料,以及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各一套
(3)将所有准备好的资料交(寄)至CNAL认可评审处,并交(汇)认可申请费600元整
3、受理申请
CNAL认证评审处在接到申请方的申请资料及确认已经提交认可申请费后,开始对资料进行登记和初步审查,若申请方提交的资料齐全、填写清楚、正确,对CNAL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满足认可条件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超过6个月,且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则予以正式受理。(详见认可文件栏中《认可程序规则》CNAL/AR01)
正式受理后CNAL认可评审处在3个月内对申请方安排现场评审、现场见证(申请方造成延误除外),如申请方不能在3个月内接受评审,则应暂缓正式受理申请。
现场评审
正式受理申请后,CNAL认可评审处根据申请方申请的项目,与申请方联系并指定评审组成员,如申请方基于公正性理由对评审组的任何成员表示拒绝时,CNAL认可评审处经核实后可以给予调整,申请方不得主动提出评审组任何人员的人选。
CNAL认证期限
通常CNAL典型的从申请认可→批准的时间期限为6个月。主要分为以下6个阶段:
(1)申请—答复受理 10天;
(2)答复受理—安排评审组长—组建评审组—现场评审 40天;
(3)现场评审—整改完毕 30天;
(4)整改完毕—评定 40天;
(5)评定—上报批准 30天;
(6)上报批准—发证 30天。
- 随时了解更多仪器资讯,求购、招标、中标信息实时更新,厂商招商信息随时看。大量、齐全、专业的仪器信息尽在仪器网(yiqi.com)。扫一扫关注仪器网官方微信,随时随地查看仪器用户采购、招标需求!
- 收藏(0) 赞(0) 踩(0)
CNAL认证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