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SXHXZB2017-ZC-GK1011正在评标
- 仪器网 2017-06-02 17:12:42 点击 27 次
-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二次招标】,招标编码为【SXHXZB2017-ZC-GK101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 】,投标截止到【2017-06-23 14: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特检院)检验检测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特检院)检验检测专用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01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电话: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6包(进口)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
1
47.40万元
便携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
1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本次招标范围中,凡属于计量器具的国产设备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凡属于计量器具的进口设备须提供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原件或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总代理商(含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须提供产品授权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14:00整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23日下午14: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19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029-88899970/72/73-810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