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和特种陶瓷工业生产过程(不包括燃料煤制气系统)的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可行性研究、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理的依据。
一、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6719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3691 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31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花岗石类湿式废气脱硫除尘装置》、《HJ/T 32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251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罗茨鼓风机》、《JB/T 11638 湿式电除尘器机械行业标准》等等。
陶瓷工业废气主要包括窑炉烟气、喷雾干燥塔烟气和含尘废气,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及污染物。喷雾干燥塔、窑炉烟气治理系统设计所需的废气量、温度、压力、氧含量和湿度等参数一般由生产工艺设计和设备生产单位提供。喷雾干燥塔、窑炉烟气污染物浓度一般通过现场检测、同类工程类比调查、中试试验获得。废气参数应按 GB/T16157 进行测试。同类工程类比调查,应考虑设备规模、产品种类、生产原料、燃料种类等因素。废气治理系统设计负荷应充分考虑工艺设备在负荷、原辅材料变化等情况下处理系统的适应性,确保其稳定运行。
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管理的陶瓷企业,其喷雾干燥塔、窑炉烟气治理工程应安装合格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系统,在线监测设施应按要求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设置符合GB 15562.1要求的废气排放口(源)标志。陶瓷工业企业应使用无毒、低毒或少害的辅料替代含铅、镉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色、釉料及其他辅助添加剂,应采用低硫、低氯、低氟、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原料和添加剂。
二、主体工程包括喷雾干燥塔烟气治理系统、窑炉烟气治理系统和含尘废气治理系统。
a)喷雾干燥塔烟气治理系统
喷雾干燥塔烟气治理系统一般由管道及排气筒系统、除尘器、吸收剂制备和脱硝加药系统、吸收系统、副产物处理系统、浆液排放和回收系统、检测与过程控制系统构成。
b)窑炉烟气治理系统
窑炉烟气治理系统由管道及排气筒系统、烟气预处理系统、吸收剂制备系统、吸收系统、副产物处理系统、浆液排放和回收系统、检测与过程控制系统构成。
c)含尘废气治理系统
含尘废气治理系统由集气罩、管道及排气筒系统、除尘器、卸灰和运输系统、风机、检测与过程控制系统构成。
辅助工程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与消防系统、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与结构等。
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及循环水系统等。
三、主要工艺设备
1、废气治理设备的使用寿命应与工艺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匹配。
2、窑炉烟气脱硫设备的选择除考虑脱硫效率外,还应兼顾陶瓷企业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氯化物和氟化物等污染物的去除效率。脱硫设备的制造应符合HJ/T 288、HJ/T 319的规定。脱硫系统的吸收液循环系统、副产物处理系统的设备选择、制造应符合HJ 179的规定。
3、喷雾干燥塔烟气宜采用耐温、耐腐蚀的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的设计要求、制造应符合 HJ 2020、GB/T 6719 的规定。
4、罗茨鼓风机应符合 HJ/T 251 要求。离心通风机的选型,应满足所处理介质的要求。
5、湿法脱硫系统的其他设备,还应符合 HJ 179 的相关要求。SNCR 脱硝系统的设备,还应符合 HJ 563 的相关要求。SCR 脱硝系统的设备,还应符合 HJ 562 的相关要求。
四、检测与过程控制
脱硫设备、脱硫剂及脱硝剂储槽应安装液位计及配套的报警装置,脱硫剂储槽应安装密度计、pH 计等在线监测仪器,循环泵出口应安装压力表。
检测项目主要包括:
a)废气各处理工段主要工艺参数:温度、流量、氧含量、含湿量等;
b)主要设备运行状态:压差、电流、轴承温度等;
c)主要污染物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计)、铅及其化合物、镉
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物(以HCl计);
d)脱硫剂:pH值、密度、流量、成分、液位、累计使用量等;
e)脱硝剂:流量、成分、液位、累计使用量等;
f)氨逃逸质量浓度
在分析检测的基础上,宜设置控制系统对过程进行控制,宜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或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进行控制,包括数据采集和处理、模拟量控制、顺序控制等;对参与控制的检测参数,应设报警上、下限值,设声光报警和必要的联锁保护;并配套必要的应急处理响应装置。
除尘、脱硫、脱硝控制室可结合系统和现场情况设控制室,并入主工艺控制系统统一监控。对于除尘、脱硫、脱硝系统控制室的烟道中的废气温度、压差、含湿量、废气流量、主要污染因子等重要参数也应引入主工艺控制系统,并增设独立的监控画面显示。
废气温度、含湿量、流量,除尘器压差、电压,引风机电流,电机绕组、轴承温度等废气检测参数发生异常,污染物分析检测值超过排放限值时,应及时检查物料变化、主工艺工况、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及脱硝系统等运行状况,并通过控制调整及时消除异常。
袋式除尘系统的过程控制,还应符合 HJ 2020 的相关要求。湿法脱硫系统的过程控制,还应符合 HJ 179 的相关要求。SNCR 脱硝系统的过程控制,还应符合 HJ 563 的相关要求。SCR 脱硝系统的过程控制,还应符合 HJ562 的相关要求。
陶瓷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工程电气专业的技术要求宜与生产过程中电气专业的技术要求一致,工作电源的引接和操作室设置宜与生产过程统筹考虑,高、低电压等级和用电中性接地方式宜与生产设备一致。
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052、GB 50054、GB 50055、GB 50057和GB 50194等标准的规定;照明设计应符合GB 50034的规定。
袋式除尘系统的电气系统,还应符合 HJ 2020 的相关要求。湿法脱硫系统的电气系统,
还应符合 HJ 179 的相关要求。SNCR 脱硝系统的电气系统,还应符合 HJ 563 的相关要求。SCR 脱硝系统的电气系统,还应符合 HJ 562 的相关要求。
全部评论(0条)
推荐阅读
-
- 生态环境部发布《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测与过程控制、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
-
- 生态部发布《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
-
- 生态环境部发布《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 与质量控制,资料整编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等)环境质量手工监测。
-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
-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空气质量业务化数值预报,用于规范和指导业务 化应用的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式,对其基本性能、组成和模拟效果等方面作出规定。
-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
-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要求以及应遵守的技术规定。本标准适用于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以及应急监测中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测量,辐射工作 场所环境γ辐射剂量率监测可参考执行。
-
- 生态环境部发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仅限于电离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源环境监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内容包括 现场测量、样品采集和管理、监测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辐射环境质量报告编写等方面。
-
- 生态环境部发布《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意见征求
-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场外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的范围、布点、内容、样品采集 与管理、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
-
- 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动力厂核事故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 本标准适用于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场外应急组织实施的场外环境应急监测,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 故时的场外环境应急监测可参照执行。
-
- 生态环境部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与技术规范
-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
- 生态环境部发布《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意见征求
-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数据处理与上报、质量保证 等技术要求。
-
- 生态部发布《工业锅炉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工业锅炉烟气治理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 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规范和指导废塑料的环境管理,现批准《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
- 生态环境部发布《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规范》
- 本标准规定了核与辐射事故情况下,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的测量技术。
-
- 生态环境部发布《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技术规范》意见征求
- 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现场测试、实验室分析和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
- 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 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
- 生态环境部发布《水华遥感与地面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淡水湖库水华监测、评价与管理。其他淡水水体的水华监测与评价可参考使用本标准。
-
- 生态环境部发布《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 本标准规定了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热红外遥感监测的技术流程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滨海核电厂温排水产生的表层海水热影响的监督性监测。
-
- 生态环境部发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放射性测井活动中应遵循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技术要求,包括辐射防护及监测、放射性测井安全操作、安全防护装置及工具、放射源贮存及运输、测井单位安全管理、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
-
- 生态环境部发布《就地HPGe谱仪测量土壤中核素技术规范》
- 本规范适用于核事故应急监测、常规环境监测时,地表土壤中天然放射性和人工放射性核素的测定。本规范不适用于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分布未知、强辐射场的测量。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