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标样所|标样所 六价铬 水质标样/203380|GSB 07-3174-2014|31.1µg/L|20mL安瓿瓶
环保标样所|标样所 六价铬 水质标样/203382|GSB 07-3174-2014|0.119mg/L|20mL安瓿瓶
环保标样所|标样所 硫化物 水质标样/205570|GSB 07-1373-2001|1.79mg/L|20mL安瓿瓶
环保标样所|标样所 亚硝酸盐氮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103320|GSB 07-1272-2000|100μg/mL|20mL安瓿瓶
环保标样所|标样所 碘化物 500mg/L 20ml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105005|GSB 07-3276-2015|20mL
本标准物质可作用于日常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0mL。置于室温阴凉避光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BW0637水中硝酸盐氮(以N计)批号:B5S1275
编号 | 名称 | 标准值 (μg/mL) |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 基体 |
BW0637 | 水中硝酸盐氮 (以N计) | 4.04 | 5% | H2O |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货号:186008210 规格:见详情 单位:盒 浓度:见详情 适用标准:
货号:186008212 规格:见详情 单位:盒 浓度:见详情 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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