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氨氮|BY-OT-PW-00042|49.4mg/L|20mL
水质氨氮|BY-OT-PW-00042|59.5mg/L|20mL
环保标样所|标样所 二氧化硫(甲醛法) 空气监测标样(水剂)|GSB 07-3188-2014|20mL安瓿瓶
环保标样所|标样所 二氧化硫(甲醛法) 空气监测标样(水剂)|GSB 07-3188-2014|20mL安瓿瓶
海水中挥发酚标准溶液|NCS160135-X20|1000μg/mL|20mL
本标准物质用于总碱度的分析测试及相关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试剂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指示剂滴定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20mL。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BW0647总碱度 批号:5Y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