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0701-214120150012正在评标
- 仪器网 2021-05-07 11:56:33 点击 80 次
- 【中国医科院基础所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等招标】,招标编码为【0701-21412015001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荧光定量PCR仪、医用冷藏箱、液氮罐、流式细胞分析仪、凝胶成像系统、酶标仪、全自动生物大分子分析仪】,投标截止到【2021-05-27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0701-214120150012
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2020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一、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万元)
1
活细胞分析系统
1
套
210
大型液氮罐
4
台
75
荧光定量PCR仪
1
套
35
流式细胞分析仪
1
台
35
2
医用低温保存箱
15
台
90
医用冷藏箱
12
台
30
冷链监控系统
1
套
15
荧光定量PCR仪
1
套
32
显微镜荧光模块
1
套
18
超微量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1
台
20
低温离心机
2
台
20
凝胶成像系统
1
套
35
全自动生物大分子分析仪
1
套
25
生物组织破碎仪
1
套
30
多功能酶标仪
1
台
30
办理完成免税后或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到货。
医用低温保存箱、医用冷藏箱、冷链监控系统国产,其余允许进口。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至 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所附招标公告。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放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1) 开户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3) 账 号:1100 6014 9012 0131 4779 7
备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支付中标服务费请供应商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如适用)及用途。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第六评标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5号
联系方式:董老师,010-65253805转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2室
联系方式:常志峰、刘宇宁、朱虹,010-63348621、010-63348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志峰、刘宇宁
电 话:010-63348621、010-6334863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