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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一附院/ 招标信息/ 中山大学三院小动物活体成像仪招标
招标编号:ZC2023040066正在评标

中山大学三院小动物活体成像仪招标

仪器网  2023-04-27 11:49:12  点击 71 次
【中山大学三院小动物活体成像仪招标】,招标编码为【ZC2023040066】,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小动物活体成像仪】,投标截止到【2023-05-17 09:0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ZC2023040066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小动物活体成像仪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电 话:020-87258495-302、301

  一、采购需求:

  小动物活体成像仪1套,预算金额:203万元,限价189.5万元,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工业。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选择在线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230Z3350248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在线获取:投标人通过“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www.eebidding.com)进行线上报名(如未在平台注册的,应先注册并审批通过),在支付标书费并报名成功后,即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已下订单的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登记时,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线上报名的平台技术支持(仅限技术咨询):

  李先生,电话:020-87258495-926;

  张小姐,电话:020-87258495-925。

  相关平台操作文件:https://www.eebidding.com/f/list-39.html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注:2023年05月17日08点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020-85253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方式:梁小姐、刘小姐 020-87258495-302、301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3.3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3.4若标的物为进口产品,①投标人应提交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②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该代理商(经销商)对投标人的授权函(满足上述2类任意一类情况即可)。3.5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人在《投标人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以投标人在《投标人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3.6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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