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441303-201703-hzhy155-0005 正在评标
- 仪器网 2017-03-16 11:35:03 点击 43 次
- 【惠阳区环境保护局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仪公开招标】,招标编码为【441303-201703-hzhy155-0005 】,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仪】,投标截止到【2017-04-07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受惠阳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441303-201703-hzhy155-0005
2、采购项目名称: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仪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0,000
4、采购数量:1套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相关附件”)。
2.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hyjcy.huiyang.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仪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受理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三、获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15日 至 2017年03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7日09时30分
五、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六、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7日09时30分
七、开标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阳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1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3826529
传真:0752-3826100 邮编:5162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传真:0752-3919963 邮编:51621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3826529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