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ZFCG2021-193304-K00008-JH001-XM001正在评标
- 仪器网 2022-01-14 13:42:47 点击 100 次
- 【北京同仁医院移液器等招标公告】,招标编码为【ZFCG2021-193304-K00008-JH001-XM001】,招标项目内容包括【移液器、特种蛋白仪、金属浴、离心机、医用洁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血气分析仪、荧光定量PCR仪】,投标截止到【2022-02-10 09:30】,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ZFCG2021-193304-K00008-JH001-XM001
项目名称:同仁医院南区购置所需医疗设备专项经费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52.1万元)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骨 髓穿刺系统
1
6
2
呼吸机(带小儿使用)
1
35
输液工作站
2
46
心电监护仪
5
21.5
输液泵
2
2.6
血栓泵
1
3
3
心肺复苏仪(EICU)
1
23
4
输液泵
1
12
5
呼吸湿化治疗仪
2
12
6
二氧化碳监护仪
6
27
7
血气分析仪
1
15.3
8
荧光定量PCR仪
1
20
生物安全柜(双人)
1
8
医用洁净工作台
1
1
小型离心机
2
2
大型离心机
2
3
特种蛋白仪
1
2
9
温血仪
1
4
亚低温治疗仪(成人加温毯)
1
5
10
金属浴
1
0.5
移液器
8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第1包、第5包、第6包、第9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当为小微企业(小型和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采购项目第4包、第8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和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1-13 至 2022-01-20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
(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证书驱动下载:
5.1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5.2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5.3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13669922829
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2-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联系方式:杨奕,58265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联系方式:强文晓、孙薇,010-633485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文晓、孙薇
电 话:010-6334854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1)本采购项目第1包、第5包、第6包、第9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当为小微企业(小型和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采购项目第4包、第8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和微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采购项目第2包、第3包、第7包、第10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将对该货物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项扶持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1条“招标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