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网(yiqi.com)欢迎您!

| 注册 登录
网站首页-资讯-专题- 微头条-话题-产品- 品牌库-搜索-供应商- 展会-招标-采购- 社区-知识-技术-资料库-方案-直播- 视频

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仪器网> 资讯中心>生态部发布《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保标准意见

生态部发布《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保标准意见

分类:商机 2020-07-31 11:05:49 724阅读次数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决定制定《水质监测用无人艇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8月2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生态环境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更多详情,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查询。

节选该技术要求部分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水质监测无人艇技术性能和指标的要求及检验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排水量低于200 kg,能对内河、湖泊和近海水域进行自动采样、监测的无人艇。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13195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 17799.4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发射》、《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HJ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506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T 372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CCS 2018 无人水面艇检验指南》、《HJ 897 水质 叶绿素 a 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等等。

无人艇

是无人水面艇的简称,指一种直接通过自动航行或远程遥控以实现正常航行、操控及作业的水面小艇。无人艇可通过搭载各种任务载荷执行指定任务。无人艇包括平台、任务载荷、通信系统和操控系统。

组成与指标要求

基本组成

水质监测无人艇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

a) 无人艇平台:艇体、电气设备、任务载荷接口、定位系统、动力系统等;

b) 通信系统:包含信息传输设备、中继转发设备、通信软件等;

c) 操控系统:显控基站控制设备,无线电遥控设备等;

d) 任务载荷:水质采样/监测用仪器,包含水质采样仪器、水质监测仪器等。

续航里程

小型水质监测无人艇≥10 km;

大型水质监测无人艇≥50 km。

通信系统

a) 无人艇与显控基站之间通信可采用公共移动通信、专用设备通信等方式;无人艇与

遥控器之间须具有专用设备通信能力。

b) 显控基站专网数据通信距离:

小型水质监测无人艇:≥2 km;

大型水质监测无人艇:≥5 km。 注:数据通信指任务控制命令、监测数据、视频等数据。

c) 通信带宽:

电台通信波特率:≥9600;

视频通讯带宽:≥4 Mbps。 d)遥控器通信距离:≥1 km。

通信系统

a) 无人艇与显控基站之间通信可采用公共移动通信、专用设备通信等方式;无人艇与

遥控器之间须具有专用设备通信能力。

b) 显控基站专网数据通信距离:

小型水质监测无人艇:≥2 km;

大型水质监测无人艇:≥5 km。 注:数据通信指任务控制命令、监测数据、视频等数据。

c) 通信带宽:

电台通信波特率:≥9600;

视频通讯带宽:≥4 Mbps。 d)遥控器通信距离:≥1 km。

动力系统

a) 动力系统不允许对水体造成污染;

b) 动力系统不允许对水质采样、监测结果造成影响;

c) 使用电池供能的,电池需具备:

1) 过电流、过热保护,充、放电保护,短路保护功能;

2) 实时电量监测反馈功能;

3) 不少于 300 次的充放电寿命;

4) 电池模组须通过 UN38.3 认证,满足陆运、海运、航空运输安全要求。供能系

统应具有不低于 IP67 的防护等级,且更换便利。

标签:水质监测 无人艇 技术要求

参与评论

全部评论(0条)

获取验证码
我已经阅读并接受《仪器网服务协议》

推荐阅读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更多

最新话题

最新资讯

作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