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民营经济工作现状,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的重大决策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丛亮表示。
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负责人介绍了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
私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继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有力增强了广大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 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意见》落实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日前,中央编辑部正式批准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研究制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和困难,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发挥各类服务平台作用,为企业推动政策精准化、直接化。
全国工商联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企业真实感受,着力推动政策出台、机制建立、环境优化。
我国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
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配合,形成合力。 日前,中央编辑部正式批准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
据介绍,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协调组织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日落地、早见成效。随着各项政策的出台和专职机构的设立,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民营经济发展将迎来更广阔的舞台和更光明的前景。” 丛良说道。
工信部: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是相互依存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小兰介绍,目前,我国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1.5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8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 “专、特、新”中小企业中,私营企业约占95%,且私营企业比重非常高。
徐小兰表示,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精准政策保障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保障和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研究制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多项政策措施已形成征求意见,吸纳有关部门意见后将予以推广。
二是加强融合精准对接。 通过前期广泛征集,筛选出231家大型企业409项“挂牌”技术要求,广大中小企业可在国家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查看并积极参与“取消上市”。
三是强化创新精准支持。 深入开展数字赋能、科技成果赋能、质量标准和品牌价值中小企业“全国行”活动,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提高转型和产业化水平提升科技成果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四是强化服务精准供给。 建立贯穿国家、省、市、县各级公共服务体系的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汇聚中小企业政策和服务信息,实现中小企业精准适配。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重点培育优质企业特别是专业化、创新型企业,推动民营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改委:推出系列支持措施
丛良介绍,《意见》发布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意见》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民间投资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热情的通知》,明确了4个方面17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8部门发布《关于落实近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着力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撑、强化法治、优化相关问题。 在企业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
在强化要素支持方面,8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延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启动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重点针对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细化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延续、优化和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
在强化法律保护方面,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1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私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私营企业人员侵害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私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履行检察职责,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 8月3日,公安部印发保障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具体提出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服务业市场秩序。公平竞争。
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国有经营主体1.78亿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2亿户,纳入小微企业名录的小微企业5262.9万户。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刘军表示,按照《意见》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它的责任。
一是采取积极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措施,建立总局与个体工商户正常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意见建议。 指导各地做好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工作,积极探索“个体转企业”便利措施。
二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 不断完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和工作流程。 扩大建立“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络”,提供规划论证、政策宣传、技能培训、资金支持等各项服务。
三是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2023年以来,在中组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指导下,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加强“小个人、专人”党建工作,不断拓展“小专”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和工作范围。 目前,全国已有“小个人、小专家”政党组织30万个,党员近300万人。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制度措施; 进一步发挥各类服务平台作用,推动精准惠企政策直达。 进一步推动“小个人职业化”党建与服务发展深度融合,发挥引领作用。
全国工商联:进一步发挥桥梁和助手作用
政策措施的“生命力”在于落实。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安立嘉表示,全国工商联把“提振信心”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将贯彻落实“十二五”精神《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
“全国工商联将进一步发挥桥梁和助手作用,广泛调研,积极提出建议和反馈,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企业的真实感受,努力推动政策出台,建立机制、优化环境。” 安丽嘉介绍道。
一是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深入开展以“学习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信心、铸就新业绩”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举办2023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峰会,举办中华全国工商联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展示民营经济发展成就。 引导民营企业家提高预期、提振信心。
二是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步伐,深入开展创新成长型民营企业赋能行动,加快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发布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报告,举办民营企业技术研讨会创新峰会、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全国民营企业发展与安全培训班等活动,搭建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开展数字化转型专业辅导服务。
三是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深入推进“万企万村”活动,组织民营企业赴全国160个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县,组织民营企业赴边境地区、吉林行,扎实推进“百城行”和“万企”就业促进活动,引导民营企业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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