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发布《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铁路无线电管理,保证铁路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铁路局起草了《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2月22日前反馈意见。
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铁路局以及有关铁路运输企业联合建立国家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铁路无线电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国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铁路运输企业联合建立本地区铁路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负责协调处理本地区铁路无线电干扰查处等事宜。
铁路行业使用无线电频率,应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确定的审批权限,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等工作,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应当载明无线电频率使用人、使用频率、使用地域、业务用途、使用期限、使用率要求、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及签发时间等事项。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不超过10年。
国家铁路局对在铁路机车(含动车组列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等,下同)上设置、使用的制式无线电台(站)实施许可。
在铁路机车上设置、使用的非制式无线电台(站),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国家铁路局实施许可。委托国家铁路局实施许可的无线电台(站)范围,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发布。
研制铁路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的铁路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符合产品质量和铁路行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铁路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
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大功率铁路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采取措施有效抑制电波发射,不得对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进行实效发射试验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临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手续。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监测站分别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领导下,根据铁路无线电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会同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的无线电监测站,加强对重要线路、重要站点、易发干扰地段的日常无线电保护性监测。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提供便利条件,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全部评论(0条)
推荐阅读
-
- 国家工信部发布《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无线电设备由发信机、收信机、天线、馈线和相应的终端设备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铁路局起草了《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 工信部发布《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本规定所称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为开展各类无线电业务而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
-
- 工信部 交通部联合发布《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 10月1日起施行
- 铁路行业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遵守本办法。
-
- 工信化部发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本办法所指民用无人机,是指动力驱动,具备位置保持飞行功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第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五种类型。
-
- 工信部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 为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根据《重 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 号) 制定本细则。
-
- 工信部发布《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参考国际电信联 盟《无线电规则》及相关建议书,结合我国无线电频率规划 和使用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
- 工信部发布《短期任务非静止轨道卫星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为促进和规范短期任务非静止轨道卫星(以下简称短 期任务卫星)无线电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国际申报、协调和投入使用
-
- 工信部征求《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6日前反馈意见。
-
- 工信部发布《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高度关注虚拟仿真、智能化、自动化、物联网、系统集成等技术标准的发展;国际电信联盟(ITU)正积极开展物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网关、智慧可持续发展城市等国际标准化工作。
-
- 工信部发布《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为了进一步规范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根据修订后《无线电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地面无线电台(站)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 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 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拟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计量校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本办法所称计量校准是量值溯源的一种方式,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的示值与对应的计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之间关系的活动。
-
- 工信部发布《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
- 研究提交国际标准立项草 案 5 项,基础共性标准形成支撑,关键技术应用标准取得突 破,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 验证标准初步满足智能船舶辅助决策
-
- 工信部发布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业机器人为仪器行业突破哪些困局?
- 仪器行业作为科学研究、生产制造等多个领域的重要基础,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各类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然而,仪器行业本身也面临一些发展上的挑战。
-
- 工信部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组织修订完成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
- 工信部发布《机动车辆 间接视野装置 性能和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
- 本标准规定M和N类以及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的L类机动车辆的间接视野装置的性能和安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M和N类及至少驾驶室被部分封闭的L类机动车辆的间接视野装置。
-
- 工信部发布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无线电频率使用指南
- 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服务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工业企业等行业用户合法使用无线电频率、依法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站),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
-
- 工信部发布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
- 工信部征求对《“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3日。
①本文由仪器网入驻的作者或注册的会员撰写并发布,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仪器网立场。若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立即通知作者,并马上删除。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网,转载时须经本网同意,并请注明仪器网(www.yiqi.com)。
③本网转载并注明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④若本站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诉,我们马上修改或删除。邮箱:hezou_yiqi
参与评论
登录后参与评论